首页 > 国家法律 > 新法速递

劳动部关于试行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增加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
作者:王律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0-08-06 07:48:27

文件名称:劳动部关于试行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增加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

文件编号:劳培字[1992]7号

发布时间:1992-04-02

实施时间:1992-04-02

劳动部关于试行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增加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通知

(劳培字〔19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突出培养技术工人的特点,改进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决定从一九九二年开始,湖南、广东、广西、江西、青海、河南、海南、陕西、吉林、辽宁、河北省(自治区)技工学校招生考试适当缩减文化课的比例,增加“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其它地区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能力测试的目的、意义
职业能力测试是通过科学的方法,检验考生在未来的职业中能否发挥潜在能力,达到人的能力与职业最佳匹配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提高培训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职业能力测试的内容和方式
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常识、空间概念、数字反应、注意力集中、手指灵巧、双臂协调、反应灵敏的程度等。
测试方式:集中进行笔试,也可根据需要借助仪器设备。

三、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由劳动部组织命题,制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技工学校招生考试科目及分数
1.职业能力测试科目100分
2.政治100分
3.语文100分
4.数学100分
5.物理、化学(各占50%)100分

五、进行职业能力测试是改进技工学校招生考试的一项探索,各地劳动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这项工作。首先应广泛宣传,提高大家对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的认识。
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其它事宜仍按《技工学校招生规定》(劳培字〔1990〕13号)执行。

劳动部一九九二年四月二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上一篇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