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试行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增加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
作者:王律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0-08-06 07:48:27
文件名称:劳动部关于试行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增加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
文件编号:劳培字[1992]7号
发布时间:1992-04-02
实施时间:1992-04-02
为突出培养技术工人的特点,改进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决定从一九九二年开始,湖南、广东、广西、江西、青海、河南、海南、陕西、吉林、辽宁、河北省(自治区)技工学校招生考试适当缩减文化课的比例,增加“职业能力测试”科目。其它地区技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职业能力测试是通过科学的方法,检验考生在未来的职业中能否发挥潜在能力,达到人的能力与职业最佳匹配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提高培训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常识、空间概念、数字反应、注意力集中、手指灵巧、双臂协调、反应灵敏的程度等。
测试方式:集中进行笔试,也可根据需要借助仪器设备。
1.职业能力测试科目100分
2.政治100分
3.语文100分
4.数学100分
5.物理、化学(各占50%)100分
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其它事宜仍按《
劳动部一九九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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