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有关问题..
作者:王律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0-08-20 07:44:31
文件名称: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有关问题..
文件编号:[1996]外经贸计财字第297号
发布时间:1996-05-07
实施时间:1996-05-0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1996]396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所属出口企业。执行中请注意收集出口企业的反映,并将问题和建议及时报我部(计财司)。
附件:如文
附件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
报关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署监[1996]396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协调配合严格出口退税报关单管理和加强防伪鉴别措施的联合通知》[署监[1996]32号,以下简称《联合通知》]下发后,各海关严格按《联合通知》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严格管理制度,积极帮助有关税务局进行二次核对,对打击非法骗税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经过近阶段实践,现对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以上请研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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