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北京地方法规

关于本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人大 2017-10-09 15:56:44

文件名称:关于本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7年5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方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本市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共北京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疏功能、转方式、治环境、补短板、促协同,以解决北京空气污染等“大城市病”、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良好开局。

一、2016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空气质量状况

2016年,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9%;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10、48和92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了28.6%、4.0%和9.8%。以上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低水平,其中二氧化硫已持续显著优于国家标准和周边地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98天,同比增加12天;重污染天数39天,同比减少7天。空气质量状况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PM2.5仍是空气污染的核心问题。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PM2.5浓度水平创造年度最大降幅,但仍超过国家标准1.1倍,与国家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是空气重污染影响突出。由PM2.5造成的重污染日约占全年时长的十分之一,对PM2.5年均浓度贡献却高达31.5%。尤其是2016年12月后,发生区域大范围、长时间的空气重污染过程,本市累计出现4次共11天重污染,对社会生产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

三是空气质量呈现明显的空间差异。全市空气质量较差的大兴、房山、通州、丰台等南部四区PM2.5平均浓度为83微克/立方米,较全市平均水平高14%,较北部三区平均水平高36%。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密云水库、怀柔水库等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符合国家标准。全市地表水体监测断面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年均浓度分别为7.37、5.40毫克/升,同比分别下降了4.4%和4.9%。水环境质量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全市地表水上游水质状况总体好于下游。五大水系中,潮白河系水质最好,永定河系和蓟运河系次之,大清河系和北运河系水质总体较差。

二是上游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水库水质普遍处于良好水平。河流、湖泊所有监测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监测断面比例同比基本持平。

三是下游水质略有改善。建成区黑臭水体有所减少。城市下游劣V类水质的监测断面占比同比下降,其中劣V类水质的河流监测断面同比下降4.6个百分点。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点位中,达标点位占95.7%,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全市建成区的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3和69.3分贝,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五)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16年,空气、水体、土壤中的放射性水平与往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均属正常环境水平;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六)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评价,2016年本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4.8,属于“良”的等级。从区域分布看,北部山区生态环境状况好于其他区域,其中怀柔区生态环境状况最好。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环境保护目标是,PM2.5浓度下降5%左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5%、3%左右和4%。围绕环境保护目标,本市大力开展污染减排、节能降耗、绿化造林等工作。2016年,PM2.5浓度同比下降9.9%,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4.8%、3%左右和6%左右,完成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一)加快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置身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强化资源环境约束,加快疏解非首都功能。以非首都功能疏解促进发展提质增效,以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发挥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印发实施《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设置常住人口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用水总量和能源消费总量等人口资源刚性约束指标,及PM2.5浓度下降、森林覆盖率、污水处理率等绿色宜居指标,统筹安排未来五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为导向,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划定城市增长边界。

有序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严格实施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累计不予办理的工商登记业务达1.64万件。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335家、累计达1341家,提前一年超额完成五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200家的任务。同时,出台《北京市鼓励发展的“高精尖”产品目录(2016年版)》、《北京绿色制造实施方案》等产业政策,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加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0%。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保率先突破。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完善京津冀三地空气质量预报会商制度,统一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标准,深化区域大气污染执法联动和应急联动,着力减少传输污染。牵头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深化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启动重点领域环评会商,研究潮白河下段等重点跨界河流联合治污方案。签署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林业生态率先突破框架协议,支持张承生态功能区建设,新增京冀生态水源保护林10万亩,实施张承地区122万亩退化林分改造,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林业建设任务19.7万亩。

(二)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聚焦农村散煤、高排放车、城乡结合部污染治理,在深入实施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同时,实施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实现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实施能源清洁化战略。继续实施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全年改造完成燃煤锅炉8480蒸吨。将“无煤化”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延伸,全年663个村实现煤改清洁能源。全市燃煤总量压减到1000万吨以内,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压煤任务。开展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累计治理1500多台燃气锅炉。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狠抓建筑、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引导全民节能,全年能源消费总量增速控制在1.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4.8%,能效水平继续位于全国省级地区首位。积极推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引导重点区域低碳发展,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6%左右,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严控机动车污染。制定发布“京六”油品标准。加大重型柴油车治理力度,公交等八大行业7600多辆新车全部安装了颗粒物捕集器(DPF)。经济激励与限行政策相结合,促进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全年淘汰44万辆高排放机动车。采取政府补贴政策,对4.27万辆使用两年以上的出租车更换了三元催化器。

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在全市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工作,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4470家。全面清理“工业大院”,累计完成56个镇村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染整治。组织130家单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继续实施企业环保技改工程。在石化、汽车制造等行业减排挥发性有机物1.37万吨。制订发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有机化学品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地方环保标准,倒逼污染治理、转型升级。

控制扬尘和农业污染。组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对重点工地实行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对扬尘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暂停在京投标资格,探索研究施工扬尘第三方治理。关闭16家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搅拌站。加大新工艺推广力度,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87%。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1%。

提升环境承载能力。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全年完成造林任务19万亩,低效林改造6万亩,林木抚育60万亩,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9.3%。健全完善全市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的制度,印发本市第一批市级湿地名录,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健全山区生态林补偿动态增长机制,提高生态补偿标准。

应对空气重污染。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区域应急联动的新要求,总结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经验,再次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优化了预警启动条件,加严了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过程中,各部门、各区落实应急减排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发挥了“削峰、降速”作用。

(三)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

2016年是全面落实国家“水十条”的第一年,本市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打开了深化水污染治理的新局面。

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着眼“十三五”,市政府同各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水质目标、工作任务;立足当年,制订了年度水污染防治88项重点任务,并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调度机制,23个部门按季度分析形势,查找突出问题,推动措施落实。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全部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按月督查和通报机制。完善和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政策,督促各区深化水环境治理。建立市、区、街乡镇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督促责任落实。

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管理饮用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321个,设置保护区标识,开展了14个区级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完成27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按季度公开了饮用水水源、自来水厂出厂水、城市末梢水水质情况,消除公众对饮用水水质的疑虑。

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北京市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启动第二个三年治污行动方案。全市新建再生水厂41座,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9座,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672万方/日,污水管线增加到9300公里,四环路内基本实现污水管线全覆盖。全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0%。

着力消除黑臭水体。坚持问题导向,将水环境治理重点放在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上。全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5202平方公里,禁养区内关闭、搬迁37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100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的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对230个建制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十小”企业,取缔了31家小造纸、小印染等企业,督促25家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筛查出建成区57条段黑臭水体并向社会公示,组织推进控源截污和内源治理,全年消除黑臭水体25条段。

实施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出台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和社区(村庄)创建示范,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同比下降3%左右。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持续加大再生水利用,再生水利用量达10亿立方米。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深入研究本市土壤环境管理问题,定方案、建体系、搞调查,全面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贯彻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结合北京实际,编制并发布实施《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指标、措施任务。

加强土壤污染基础工作。制订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方案,启动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布设,扎实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前期工作。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加强国际经验交流,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技术储备。

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对近年来调整退出的工业企业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地块污染状况。对首钢特钢等13块场地的环境调查评估报告和焦化厂等3块场地的污染治理修复方案,进行严格的技术审核。

(五)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严格环境执法和安全监管,以执法促管理、促减排,着力防范风险,坚守首都环境安全底线。

严格执法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治散煤”、“净四气”、“降三尘”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了各领域、各环节的环境违法行为。执行环境执法“双随机”制度,严惩违法排污行为,全年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13127起违法行为,罚款超过1.5亿元。初步建立了环境保护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对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有关情况开展自查,相关报告报送市人大,接受监督。

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在市人大的支持下,组织开展《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立项论证和调研等工作。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开展集中处置设施专项检查。严格监管,确保放射源、射线装置全部安全受控。针对放射源管理的特点,开展核安全文化集中宣贯,创建76家“辐射安全规范单位”。对核设施基地、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等,强化环境监测,制定《核设施场外应急监测实施方案》。

提高环境应急能力。聚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大院”、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行动。监督694家企业制订、修订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实现了风险源信息管理精细化、应急处置规范化、现场检查电子化等功能。开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六)加快推进环境保护领域改革

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6个配套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订了本市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实施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路线图时间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一揽子”改革文件。特别是制订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全面动员、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把中央环保督察作为提升首都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依法依规处理了一批群众反映的污染环境的案件。

加快环境保护审批制度改革。坚决落实“放管服”的要求,狠抓环境保护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取消2项许可事项、2项非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6项审批中介服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简化环保审批流程;对于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努力实现减量发展。

三、2017年工作安排

过去的一年,本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环境质量状况与中央要求、群众期盼相比,还有明显差距。特别是空气质量仍未达到国家标准,城市下游水体水质普遍为劣V类,城市环境管理比较粗放,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还存在倒三角的情况,压力传导不够、工作统筹不足。2017年,是完成国家“大气十条”标志性指标的决战之年,是消灭黑臭水体、改善河湖水质的攻坚之年,是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起步之年,环境保护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市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聚焦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全面部署了环境保护工作,全力以赴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2017年将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围绕“四个中心”的功能定位,坚定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努力提高首都发展质量和效益。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严格管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城市综合治理,加强人口调控。严格落实能源和水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修订并落实污染行业淘汰退出目录,关停退出500家以上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建立本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把环境改善目标纳入考核体系,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全市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二)以超常力度治理大气污染

聚焦力争将PM2.5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核心目标,在完成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两年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责任,全面推进能源结构清洁化、机动车低排放化、城市管理精细化。大力推进农村散煤治理和燃煤锅炉改清洁能源改造,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全年压减燃煤30%,总量降至700万吨以内。供应第六阶段成品油,淘汰老旧机动车30万辆,两年以上出租车全部更换三元催化器。抓好重型柴油车管控,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实施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清理整治2570家“散乱污”企业。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推进区域污染减排,力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任务。

(三)全力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围绕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工作方案,“保好水、治差水”,打好城乡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及《北京市进一步聚焦攻坚加快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突出抓好污水管线和农村处理设施建设,率先在城六区建成区和城市副中心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强化截污治污,基本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加快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

(四)逐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发布实施北京市“土十条”年度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摸清土壤环境底数。加强污染预防,严防工矿企业、农业面源、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污染土壤。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环境安全。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理,建立污染地块风险筛查和调查评估机制。

(五)完善落实环境保护责任长效机制

以改革推动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改革决策部署,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建立完善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的生态文明建设考评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强化属地环保责任,实施环保督察对16个区全覆盖。制订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厘清责任边界,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治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制定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地方环保标准。强化环境保护执法检查,促进守法成为常态。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加大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深化环境管理精细化,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创新宣传方式,鼓励公众参与,形成强大的环境保护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报告了2016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017年,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动员凝聚全社会力量,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核心目标,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治理环境污染,加快推进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

以上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