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申请资质的问题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政府网 2018-09-05 16:43:32
文件名称:关于公租房申请资质的问题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我父母今年刚从外地投靠过来,在外地有房无贷款,在北京有一套商住两用(非住宅),27平,有按揭。这种情况能申请公租房吗?
处理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5号)的规定,自2013年4月19日起,本市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审核。
申请家庭统一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和审核程序进行审核。
按照“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审核通过的,获得备案资格,纳入我市住房保障范围,主要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
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的规定,目前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为: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地点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如您父母二人符合准入标准,具体可向窗口人员咨询办理。
相关政策咨询问题,您可以登录我委网站:www.bjjs.gov.cn查询
我们愿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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