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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夏季办公时间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政府网 2017-06-02 15:15:07

文件名称:关于实行夏季办公时间的通知

文件编号:/images/2011red_bg_01.jpg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办公时间的通知》(桂政办函〔1997〕358号)精神,现将夏季办公时间通知如下:2017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夏季办公时间,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请遵照执行并安排好有关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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