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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关于印发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政府网 2017-06-01 16:08:23

文件名称:河北省政府关于印发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政办字〔2017〕5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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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883/2017-00478

发布机构:

省政府办公厅

文号:

冀政办字〔2017〕58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主题分类:

其他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推进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7日

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

推进工作方案

为推进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健康快速发展,切实发挥试验示范作用,加快“健康河北”与“健康中国”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发改社会〔2016〕205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破解阻碍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产业、科技、管理、组织、商业模式的全面创新,加快培育和构建世界一流生命健康产业集群,为健康产业发展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为健康河北与健康中国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成各类服务配套设施和绿化、道路工程建设,初步形成功能合理、配套完善的核心区服务区域,实现入驻国内外医疗机构和高端生物产业项目100个,生命健康产业增加值达到70亿元。持续突破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政策链、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深度融合的产业创新体系,形成国际化、高端化、现代化的健康产业链条,总结出全国可借鉴、可复制推广的经验,达到创新发展、试验示范的效果。

到2030年,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完成,生命健康产业年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形成国际知名的“医、药、养、健、游”五位一体健康产业集群,打造成引领世界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的新引擎。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开展创新示范。

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不断加快产业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协同示范步伐,将示范区打造成为我国高端医疗服务聚集区、生物技术创新转化基地和国际健康旅游目的地。

1.精准实施产业创新。站位国际高端,发挥比较优势,加速集聚京津和国际知名优质医疗资源,打造“医、药、养、健、游”一体化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高端健康产业集群。医疗产业,推动肿瘤医学、生殖医学、老年医学、特色骨科、脑神经科学、整形美容、特色中医等特色专科医疗机构快速落地。支持医疗机构在基因诊断和治疗、肿瘤定向治疗、细胞治疗、再生医疗、个性化药物等领域开展个性化精准治疗示范,开展干细胞移植等前沿技术研究项目,推动医疗产业率先发展。医药产业,引进具有研发能力的医药科创企业和科研院所,加速科研成果在示范区的转化及产业化。加快新药、创新药的引进和临床应用,形成发展新优势。康养产业,整合北戴河休疗养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的充分融合,建立国际慢病协作技术中心和健康老龄化研究中心,引进国际健康养老先进技术人才,大力发展高端养生养老休疗产业,形成全球知名的养老服务业品牌。健康管理业,推进公共检测中心、健康物联网中心等项目建设和康复疗养中心的升级改造,建立集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疾病预防、健康干预、疾病管理等一体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秦皇岛国家体育名城优势,加快体育健身产业的发展,依托现有足球、网球、自行车、轮滑、帆船帆板等国家、省训练基地,引导各类大型综合体育健身俱乐部、运动健康服务企业进驻示范区;承办国际大型特色体育赛事,挖掘滨海体育运动资源,拓展新兴体育健身项目。健康旅游业,充分利用大北戴河区环境、旅游、休疗、健康资源,坚持健康医疗与旅游融合互动发展,打造特色医疗旅游、健康管理旅游、健康体验旅游、中医药旅游、健康会议会展旅游等各业态耦合共生的健康旅游产业体系。其他支撑产业,依托昌黎空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仓储物流等货物贸易,加快商业医疗和养老保险产业的发展,构建示范区多产业融合、多元化发展的产业支撑体系。

2.精心实施科技创新。着眼于提升示范区生命健康产业核心争力,加快引进一批国际生命健康产业创新领军人才与团队,大力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掌握一批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培育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努力形成我国在生命健康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全力搞好示范区健康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创建一批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探索建立全新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集中发力精准医学,系统开展干细胞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全球最前沿医疗技术的研究,发挥对国家高端健康产业发展的引领示范作用。

3.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围绕破解阻碍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争取在国家政策层面上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为制定国家普惠性政策提供试验、示范。重点在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审批准入、研究应用和健康产业对外放、监管体制改革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成为全国健康产业制度创新策源地。

4.强化协同发展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与产业转移战略平台作用,集中承接北京医疗、健康、教育、科研等产业转移,打造京津冀医疗健康服务微中心与北京医疗健康功能集中承载地,实现首都医疗中心功能的大跨度疏解与转移,推动医疗资源的区域均衡合理布局,促进京津冀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的优化调整。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北京知名医疗、教育、科技机构,形成京津冀健康产业协同创新的新格局。

(二)健全完善规划体系。

1.科学编制5年行动计划。制定《示范区5年行动计划》,细化明确近5年年度目标要求、具体任务、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完成时限等内容,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

2.搞好基础设施配套规划。遵循国家批复的示范区发展总体规划,精心编制好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心区总规等各类专项规划,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科学完备的规划体系,为示范区建设提供指引。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统筹编修示范区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实现产业、城市、土地、生态等各类规划的“多规合一”,做到目标、指标、坐标三统一,全域“一张图”管理。

3.加强城市设计。逐个片区强化城市设计,把历史、生态、海洋等不同元素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中,塑造示范区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独特城市形象。特别是核心区、综合配套区等重要片区的设计要融入国际元素、展现中国风格。

(三)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

1.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发挥联合国项目事务署的影响力,宣传和推广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以欧美日韩等生命健康产业发达国家为重点,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交流,吸引国际领先的健康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参与示范区建设。

2.实施精准招商。瞄准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等国内生命健康产业起步较早的省、市,主动对接大健康领域的顶尖机构和知名企业,广泛引进高端项目、先进技术、创新团队、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示范区的综合竞争力。

(四)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1.加快国际健康中心、国际生物医学转化平台、国际肿瘤医院、国家基因库、院士工作站及医疗机构等在建项目建设进程。推动国际老年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健康检测和大数据中心、整形美容中心等项目尽快落地。

2.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结合示范区绿色高端产业定位,在高端医疗、教育科研、健康旅游等领域精心谋划重点项目,形成投产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项目梯次,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和发展后劲,将示范区打造成全国健康产业项目建设高地。

(五)完善相关基础设施。

1.加快高速公路支线、国道G228沿海公路、机场疏解路、市政道路及配套等交通管网建设。2020年前,基本形成示范区陆海空一体、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

2.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开发原则,加快核心区起步区的集中开发建设,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水、电、路、气、信等市政设施和教育、医疗、保险、文娱等配套设施建设,打造综合医疗、孵化创新、健身休闲、国医养生、抗衰美容、康养生活、国际会议等7大功能板块,为示范区运营提供基础保障,为入区企业提供安居乐业的发展环境。

3.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实施“重点片区造林、沿海基干林带改造提升、沿海防护林造林、通道河系绿化、社会造林”等五大工程,开展内河、湿地、内湖等水系建设。

(六)强化相关政策支撑。

1.落实国家已明确的有关政策。细化、深化和落实国家给予的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中关村食品药品监管与产业发展、服务贸易创新、上海科创中心等现有试点政策,制定操作规程,确保用足、用好、用活。

2.进一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加快落实国家给予的各项试点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的进一步突破和放开,设计制定新一批改革举措,根据“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分批争取国家授权实施,形成一批向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

3.制定出台省级扶持政策。根据示范区建设需要,突出示范区战略摆位,提升管理层级,汇集资源要素,制定标准规范,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行政效率。

4.细化地方配套政策。秦皇岛市政府要根据示范区建设需要,制定出台资金、土地、人才、技术、资源等支持政策,举全市之力打造示范区,加快将医疗大健康行业相关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至示范区,支持示范区“再造”审批流程。

5.组建示范区发展战略研究院。聘请中科院院士担任名誉院长,集聚国内外政产学研用各界领军人物、知名专家群体,打造健康产业高级智库,开展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重点在政策研究与设计上为示范区提供智力支持。

(七)搭建管理营运架构。

1.组建建设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示范区管理体制,加强示范区建设管理工作。加快建立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示范区运营管理体系。

2.建立市场运营平台。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投资、市场运作”的模式,组建示范区投资建设公司,负责招商引资和运营管理。

3.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平台。示范区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国内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组建股权投资基金,支持生命健康产业加快发展。

4.打造人才引进平台。鼓励企业推行“团队式引才”模式,支持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双创”基地;邀请京津专家、党政干部优先交流到示范区。

5.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实验室疗法特区及生物医药研发、中试、三期临床、正式生产、合同加工外包等“一站式”服务,满足入驻企业在研发、生产检测、冷藏运输等方面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副省长为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秦皇岛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示范区建设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秦皇岛市也要健全工作机制,负责推进示范区建设具体工作。

(二)严格项目准入。制定出台示范区入园准则,明确项目入区标准、入区流程、入区申报材料、示范区管理等九大板块相关内容,并制定产业负面清单,规定项目进入示范区的范围与限制,提高入区企业项目质量;成立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设立政策、产业、法律、技术、医学伦理5个学科专业组,涉及再生医疗、前沿生物、医药生物、生物医学工程等12个领域,人员由国内外知名学者、医疗卫生机构精英、法律专家等构成。凡进入示范区的医疗健康产业投资项目,在批准立项前均由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不予入区。

(三)集聚要素资源。将我省承接的京津医疗、教育等优质资源及健康产业重点项目优先布局到示范区,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生产要素优先向示范区配置,整合力量打造北京医疗健康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

(四)引入投资主体。鼓励河北建投集团、河北旅投集团、河北省国控公司等国有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示范区建设,引导国家政策银行、省内各银行为示范区提供金融支持,助推示范区在基础设施、片区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实现快速突破。

(五)优化发展环境。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多规合一”原则,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政府服务职能,实行项目秘书服务制度,在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生命健康产业审批绿色通道,由项目秘书提供入驻手续代办服务,按照“一门受理,一口告知,并联服务,一次办结”的原则,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

(六)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力度,坚持主题宣传、成果宣传、典型宣传、政策宣传四位一体,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提升示范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七)加强督导检查。秦皇岛市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政策,分解落实各项任务,研究落实配套措施,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省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研究和推进示范区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支持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政策措施的责任分工

附件

支持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

建设政策措施的责任分工

一、衔接落实已明确的试点政策

(一)对国外依法批准上市、未获得我国注册批准的药品进口,按照新药注册特殊管理规定要求,实行特殊审批。对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经批准后进口。(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争取境外医师在示范区执业时间试行放宽至三年。(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省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对示范区确需进口的、关税税率较高的部分医疗器械和药品,按中央规定,统筹研究适当降低进口关税。(牵头部门:省财政厅,责任部门:石家庄海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

(四)支持开展干细胞治疗、细胞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前沿医疗技术的临床研究。(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支持境内外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牵头部门:河北保监局)

(六)将示范区创新型医疗器械和药品审评审批纳入绿色通道。(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实施上市许可和生产许可分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允许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企业生产药品。(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享受在创新新药审批、药品跨区域生产试点、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政策,同时,争取将示范区列为中关村京津冀地区跨境生物医药基地。(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九)争取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行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牵头部门:省商务厅,责任部门:省国税局)

(十)落实有关药品、医疗等支持政策和改革措施,探索开展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创新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制度改革。(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二、进一步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一)医疗机构进口自用药品从“急需少量”扩大到“按需进口”。(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允许先行试用国外已批准上市、但尚未在国内注册的医疗器械。(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协助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秦皇岛市第二医院、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和拟建的北戴河国际肿瘤医院完成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质认定,获准开展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支持示范区设立生物医疗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加工、保税租赁、保税生物医疗产品展览展示等业务。(牵头部门:石家庄海关,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等)

(五)争取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政策,享受股权激励试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等政策。(牵头部门:省科技厅,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六)争取示范区在大型医疗设备准入方面先行先试。(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三、实施省级支持政策

(一)在示范区设立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保税仓库,建立特殊监管区,发挥保税仓储、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等多种功能(把海关特殊监管政策、示范区医疗机构需求、展览展示结合起来,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引入电子商务模式,探索设立互联网+药品和医疗器械展销平台,打造线上线下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国际展览贸易中心)。(牵头部门:石家庄海关,责任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优化通关流程,推进无纸化申报和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落实关检合作“三个一”,逐步推行利用电子支付缴纳海关税费。(牵头部门:石家庄海关,责任部门: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支持相关企业参与制定中医中药服务产品标准及中医中药服务技术、疗程规范。(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质监局,责任部门:省商务厅)

(四)卫生部门在审批示范区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开设的诊疗科目时,对其执业范围内需配备且符合配置规划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可一并审批,积极争取国家卫生计生委在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方面给予支持。(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五)重点支持秦皇岛结合资源禀赋及健康产业基础,探索实施远程医疗和基于大数据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以服务模式的创新促进健康医疗产品的创新。(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秦皇岛市政府)

(六)支持设立影像诊疗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共享共用大型医疗设备。(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七)支持河北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河北省生殖医学中心)在示范区设立分支机构。(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八)支持北戴河国家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信息发布、项目对接、市场推广、关键技术支撑等公共服务平台。(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省旅游发展委、省发展改革委)

(九)省市统筹安排开发区建设、预算内基建等相关资金,加大对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在财政新增债券、专项建设基金等方面予以倾斜。(牵头部门:省财政厅,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十)对示范区健康产业领域重大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管重点项目,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上给予倾斜,允许示范区在秦皇岛市内调剂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依法灵活确定项目用地供应方式。(牵头部门: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十一)适当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审批予以支持。(牵头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十二)充分利用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生命健康领域高层次人才,为示范区提供人才智力保障。(牵头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三)支持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责任部门:省财政厅)

(十四)鼓励国有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示范区开发建设,助推示范区在基础设施、片区开发、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实现快速突破。(牵头部门:省国资委)

(十五)支持北戴河新区“侨梦苑”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引进海内外侨商和华侨专业人士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华侨华人创新创业中心。(牵头部门:省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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