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河北地方法规

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政府网 2018-08-06 09:05:15

文件名称: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发改环资〔2018〕101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政府领导

机构设置

法规文件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其他文件

工作动态

工作部署

领导讲话

领导活动

公告公示

应急管理

政府大事记

行政执法

行政监督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财政财务

财政(务)预算

财政(务)决算

专项经费

政府投资项目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采购

规划总结

计划

规划

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统计信息

其他

functionf(div){var$ul=$(div).parent().next();if($ul.is(":hidden")){$ul.show();}else{$ul.hide();}if($(div).attr("class")=="jiaClass"){$(div).attr("class","jianClass");}else{$(div).attr("class","jiaClass");}}

名称:

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98X/2018-01998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文号:

冀发改环资〔2018〕1011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27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负责组织对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高效电机(第1至6批)推广信息进行专项核查,请你们通知相关企业做好准备工作,并积极予以配合。

尚未提交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和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高效电机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的企业,可于8月5日前将申请报告上报至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后一并纳入核查范围。逾期未申报按推广量为零处理。

联系人:杨路彪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0311—88600757

白华冰省财政厅经建处0311—86771568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电机推广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环资【2018】1011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

2018年7月27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