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
文件编号:冀建城〔2018〕5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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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8069/2018-00158
发布机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号:
冀建城〔2018〕55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9月25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
为全面提升我省市政公用行业整体水平,有效改善城市供水、供热、燃气和排水管网现状,现就贯彻落实《河北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冀建城〔2018〕48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是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的重点工作,是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增强抓好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清落实好三年行动的政治意义、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采取强力措施,加快改造进度,确保圆满完成三年改造目标任务。
二、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工作涉及部门多、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各市、县要于9月底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推动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和推进会,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保障项目改造资金。各市、县牵头部门要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切实做好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推进,层层压实责任主体,做好宣传发动,合力推进四类老旧管网分批改造,同步推进市、县两级老旧管网有序改造。
三、严格落实计划报备管理。各市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级政府要求,参照省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9月底前编制完成市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推进举措、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将三年改造任务逐年分解到市本级和具体县(市)。要尽快明确2018年度改造项目,9月底制定完成2018年度项目改造实施计划,并按要求详细填报全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台账(附件1)。要科学谋划2019年度改造项目,10月底前制定完成2019年度管网改造实施计划,并填报项目台账(附件1)。落实方案、实施计划和项目台账严格实行报备管理,10月8日前各地要将落实方案和2018年度项目改造实施计划、项目改造台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11月7日前,将2019年度项目改造实施计划和项目改造台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市、县不可随意变动改造计划或项目,如有变动要正式行文请示并报备。
四、全面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考核通报机制。2018年10月份开始,各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汇总所辖县(市)行业工作开展及项目进展情况,每月25日前将项目台账(附件1)及进展情况报告(附件2)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涉及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的,由各设区市牵头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可分别上报。省厅将每月对各市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根据工程任务完成比例和工作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初对上季度情况通报并排名,结果抄送各市政府。各市也要建立市级通报制度,对所辖县(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各市要根据全省城市市政老旧管网改造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对本市年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评分,每年12月20日前上报省厅;每年初,省厅将组织力量对上年度各地改造成效进行验收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上报省政府并通报各市政府,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县城建设考核以及省级活动创建、评选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与省级管网改造资金支持方向直接挂钩。
联系人:赵新隆0311-87904132(兼传真)18332317561
报送邮箱:jst4113@126.com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