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依法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政府网 2018-06-25 07:50:55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依法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依法规范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努力实现应参尽参、应收尽收,特通告如下:
一、凡已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经营收入并实现工资正常发放,但未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未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限于7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到税务机关办理险种认定登记,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对虽已参保并缴费,但未实现全员参保、未按上年度本企业工资总额足额缴费的企业,限于7月底前持漏保人员劳动用工手续到人社行政部门办理参保资格和补费条件认定,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及补缴业务,再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相应的职工个人及统筹部分费款。
三、从8月1日起,组织全省基层单位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专项整治行动,要将劳务派遣公司、物业保安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季节性用工较多企业列入重点,依法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应参未参、应缴未缴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
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5日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
- 省防指向各地发出通知 落实各项措施防御强降雨
-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哈尔滨市出台《关于开展强区放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175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下放到区
- 黑龙江多条支流预计可能达警戒水位 省防指通知各地防御强降雨
- 十二届牡丹江市委第三轮第一阶段巡察各巡察组进驻公告
- 我省下发通知要求治理建筑施工扬尘
- 关于对黑龙江省政府拟聘用的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单位和法律专家库法律专家公示的公告
- 黑龙江省“油头化尾”实施方案暨招商引资推介会在大庆举行 李海涛主旨推介 市长石嘉兴主持项目签约
- 大庆市文明诚信个体私营企业评选活动通报表彰大会举办 342家私企和个体户获“诚信奖牌”
- 王爱文在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上强调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思想学懂弄通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