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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守护晕倒儿子 可怜天下父母心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17 09:16:02

法律法规网消息  母亲是一个人在世界上最亲近最信赖的人。她们用一生的时间去爱护自己的孩子。父母在人生尚有归途。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暖的词语了、

2018年1月16日,山东省济南市,16日上午10点左右,在北园大街与济泺路交叉口南侧辅道,一位老人坐在道路中央,身旁一名男子仰卧在地,头部枕在老人的腿上,老人不停的按压和按摩男子的头部。过往市民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助,老人说躺在地上的是他的儿子,因坐车时间太长有点晕,躺在地上休息一会,拒绝了市民的帮助。就这样,老人支撑着男子的头部,静静的等待儿子醒来。记者上前询问得知,男子今年32岁,家住德州晏城,数年前因工伤至残,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了经济来源导致家庭贫困,只好和66岁的母亲一起到济南谋生,因身着褴褛常被人误认为是流浪人员。10分钟后,男子逐渐醒过来,老人起身将拐杖递给男子,准备将其拉起来,可男子却怎么也站不起来,这时两位市民赶紧上前,将男子搀扶起来,老人一手拄着拐杖,另一手搀着男子,母子俩佝偻着腰一步一挪的离开。今天是准备乘坐公交车回齐河老家,路上劳累晕倒了,母亲怕麻烦也怕别人误解,只好拒绝了别人的帮助

江歌案开庭第四日,江歌母亲当场晕倒

12月14日,江歌案开庭第四日,辩方律师问陈世峰:“你觉得江歌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离开人间的?”陈世峰开始哽咽,哭泣说:“江歌一定说,我不想死,我有妈妈,有人救救我吗?妈妈,对不起。”陈世峰律师也开始哭泣。陈世峰说对于江歌妈妈发起要求他死刑的签名征集活动,他哽咽很久说,“24年,24年把女儿辛苦拉扯大,对女儿怀有美好幻想,对未来的希望。结果这样被我刺死了,江歌妈妈肯定很悲伤很痛苦,她一定恨死我了。”江歌母亲听到,闭着眼睛摇头。陈世峰说写过很多次道歉信给江歌家人,律师让他提交,但是“现在站在法院上,这是我唯一和江歌母亲的见面机会,我想当面跟她道歉”。12月15日,江母出庭念陈情书称:“我不觉得他(陈世峰)在反省。”陈世峰说,“我犯了这么大的罪,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赔一条命。如果可以,我愿意尽全力赔偿。”江歌妈妈突然情绪激动,她说:“还我女儿,用你的命来赔!”后当庭晕倒。双方的情绪表现会对此案量刑有影响么?最终决定量刑的到底是哪些因素呢?

首先,从体系方面来看 日本和中国都借鉴德法 属于大陆法系,有自己的宪法典。但是两个国家法律是有很大差别的。

日本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是战后制定的,是控辩式,更多是学美国的,

刑法主要为,裁判员制度。不同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也有别于英美法系的陪审制。它是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从普通国民中随机选任裁判员,让其与法官共同参与刑事诉讼程序,对特定范围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国民参与司法制度。

如果对被告人的量刑意见不一致,法官和裁判员双方各自的意见都无法超过半数时,合议庭应当以最不利于被告人意见的人数,顺次算人次不利于被告人意见的人数,直到同时包含有法官和裁判员双方意见的过半数,并由以其中最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决定。例如,如果6位裁判员的意见都是死刑,3位法官的意见全部是无期徒刑。虽然死刑意见过半数,但是,因为其中未包含有法官的意见,所以,应当将死刑的意见全部并入无期徒刑意见中,最终判决被告人无期徒刑。

从上诉中,我们可以看出,第一,裁判员是普通国民,第二,裁判员对量刑意见是有很大的作用的。

作为没有经过严苛法学训练的裁判员其实是很容易被情绪左右的,

何况,据我询问一个华裔日本在职律师,法官会很看重被告人反省的姿态,尤其陈的律师哭泣,更可能也是一种战术,提醒当事人适当该哭了,使用得当可以有很好效果。

这一点其实也和中国类似,甚至在我国量刑参考意见中,

所以如果哭泣得当,当庭认罪,可以说,是肯定有用的。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会更加降低处罚。

即便这样,我本人依然希望日本法律能给陈世峰判以死刑,以告江歌在天之灵,以慰江母在地之劳。江歌母亲曾经说过,像陈世峰/刘鑫这样自私自利,蔑视生命的人来说,只有判处死刑,当他们真的要面对死亡的时候,陈世峰之流才能真正体会到生命的珍贵和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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