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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林业“四项工作”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政府网 2018-06-04 10:30:06

文件名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林业“四项工作”综合考核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鄂政办电〔2018〕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林业“四项工作”综合考核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7〕58号)要求,省林业厅组成专班,对各地2017年度林业“四项工作”(森林防火、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进行了考核,现通报如下:

按照考核市州、落点到县的原则,坚持效果导向、问题导向,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随机抽查等方式,结合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对各地林业“四项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得分表附后),排名前三位的是:神农架林区、武汉市、荆门市,排名后三位的是:潜江市、黄冈市、荆州市。

考核情况表明,2017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林业工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林业“四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了部署、责任、宣传、火源管控、现场指挥五到位,森林火灾受害率0.02‰,低于0.9‰控制数。神农架林区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天然林资源保护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程管理、提升信息化能力,管护水平明显提升。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完成好、资金兑现快、群众信访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通过强化领导、强化责任、强化措施、强化投入,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的扩散势头,黄陂区、长阳县、赤壁市、恩施市等4个松材线虫病疫区无疫情。

考核发现,部分地方林业“四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地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潜江市未与乡镇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年度检查督办少于2次。鄂州市各区、黄州区、浠水县、罗田县、团风县、黄梅县、枣阳市等地未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除恩施州外,各市天保工程均未对县(市、区)进行年度考核,缺乏跟踪督办指导。二是经费保障不足。荆州市、沙市区、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石首市、伍家岗区、远安县、长阳县、枝江市、利川市、咸丰县等12个县(市、区)未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新洲区、蔡甸区、老河口市,阳新县、大冶市、竹溪县、郧西县,云梦县、孝昌县、赤壁市、嘉鱼县、崇阳县、通山县、咸安区、通城县、鹤峰县、宣恩县、浠水县、罗田县、黄州区、团风县、黄梅县、蕲春县等23个县(市、区)未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机构队伍相对薄弱。全省仅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19支,年龄结构不够合理,营房、训练场等基础保障设施较差,应急处置装备不足。森防机构人员不足、专业技术力量薄弱、在编不在岗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工作不到位。潜江市森林防火宣传不经常,上报情况不及时。随州市、黄石市、黄冈市、咸宁市森林火灾多发。阳新县、南漳县、五峰县、通山县、崇阳县、神农架林区退耕还林资金没有按时兑现到位。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洪湖市没有及时发布短期森防预测预报信息。

希望排名靠前的地方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推动林业“四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排名靠后的地方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整改,补齐短板,在通报下发后一个月内向省林业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全省上下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林业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着力构建“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的美好家园。

附件:林业“四项工作”2017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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