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省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定》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
文件编号:鄂政发〔2018〕2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殷切希望、重要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推动湖北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鄂发〔2018〕11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省人民政府制定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定〉重点工作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附后)。现将《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作为推动湖北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作为必须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原原本本领会精神,认认真真分解任务,扎扎实实落实措施,进一步感恩奋进、埋头苦干、真抓实干,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抓好落地落实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具体抓,抓统筹、抓协调,按照《清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建立落实台账,将重点工作项目化、具体化,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做到逐项研究、逐项部署、逐项落实。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推进,搞好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三、强化督促检查
将《清单》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督查和省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强化督查激励和追责问效,对工作落实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地方和部门,给予激励和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提醒;对工作落实不力、严重滞后的,严肃追责问责。
2018年5月23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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