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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的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民政部 2017-11-15 01:05:44

文件名称:关于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的公示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进一步摸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今年9月,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中国残联等6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的通知》(民发〔2017〕150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2个地区,组织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

根据各地上报的材料,经专家评审,拟确定下列地区为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地区,分别是(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名):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嘉兴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烟台市、山东省泰安市、广东省深圳市、四川省攀枝花市、甘肃省兰州新区。

现将地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6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实名反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振泽,010-58123279(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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