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天津市技术物理研究所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环保部 2018-05-03 10:29:20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天津市技术物理研究所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辐射函[2018]18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天津市技术物理研究所:
你单位《天津市技术物理研究所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津物字(2018)11号〕收悉。鉴于你单位钴源辐照装置、放射源暂存库和微量元素分析操作室已完成退役并于2017年经我部终态验收合格,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有关规定,我部同意注销你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国环辐证[00194]),请你单位于2018年5月15日前将许可证正副本交回我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4月25日
抄送:天津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