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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0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作者:佚名 来源:环保部 2018-06-20 15:38:27

文件名称: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0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文件编号:环办海洋函[2018]48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

现就张立祥代表“关于管控工程用海,加大生态修复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对海洋资源、空间的依赖程度大幅提高,也给海洋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影响和巨大压力。张立祥代表提出的“关于管控工程用海,加大生态修复的建议”十分必要。

我部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2017年,会同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印发了《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提出严格控制围填海和占用自然岸线,推进海洋生态整治修复。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围填海问题纳入督察范畴,督促地方切实加强围填海管控,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下一步,我部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实行最严格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违法违规工程用海等活动造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是加快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严格环境准入,严控开发强度。二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通过统一执法,严肃查处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工程用海活动,保障海洋生态安全。三是将突出围填海问题或问题突出的地方纳入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以及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加大督察问责力度,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以上意见,供答复时参考。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10)66103184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2日

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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