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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生QQ对骂引发街头群殴 如何制止校园暴力

作者:佚名 来源:法律法规网 2018-01-03 09:21:07

法律法规网消息 如今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果一味的死读书,读死书而缺乏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那么培养出来的人才,也可能走上触犯法律的道路。两女生QQ对骂引发街头群殴,导致多人重伤,会如何判刑?

经查明:2015年5月11日21时许,被告人张某、杨某与同案人毛某芹(未归案)在常德市武陵区文理学院后街某宾馆玩时,张某用QQ给前男友佘某发消息,郭某当时正好在使用佘的手机,遂回答说不是本人。尔后,二人在QQ上争吵、对骂,并相约到文理学院后街见面。被告人杨某就邀集被告人伍某文、周某,郭某邀集被害人马某福,并由马某福邀集揭某、贺某鹏后,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见面后,被告人张某与郭某即扭打在一起,尔后双方人员发生打斗,在该过程中,被告人周某持一把折叠小刀将被害人马某福捅伤。经鉴定,被害人马某福的伤情评定为重伤二级、八级伤残。同年7月13日,被告人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张某、杨某、伍某文家属分别赔偿被害人马某福人民币3.5万元、3.8万元、3万元、2万元,被害人马某福对四被告人的行为均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张某、杨某、伍某文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周某、张某、杨某、伍某文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张某、杨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伍某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周某、张某、伍某文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张某、杨某、伍某文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周某、张某、杨某、伍某文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四被告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三、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四、被告人伍某文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甘肃一女生遭殴打多人围观嬉笑 11名涉案人员被查

中新网兰州2月29日电 (徐雪)2月28日下午开始,网络上流传着甘肃省嘉峪关市第二中学一名女生被打的视频,一戴着口罩的年轻男子殴打一名下身穿着校服的女生,多名学生围观嬉笑。对此,嘉峪关市公安局于当日晚间回应,接到家属报警后,警方经过全力侦查,11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贴吧和微博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名戴着口罩的年轻男子,对着一名上身穿白色外套、下身穿校服的女生连续腹部、头部连续踢踹和击打,女生被打得双手抱头、蹲在地上,男子揪着她的头发大喝“起来”,女生吓得站了起来。旁边围观着多名年轻男女,一身穿校服的女生还到被打女生面前做鬼脸,并要求被打者将面部露出来。一名男子说:“好可怜,来来来,小美女,露个脸。”也有女生劝告打人者不要打脸,以免被学生家长发现。

嘉峪关镜铁公安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市二中学生被殴打事件情况的通报》称,2016年2月27日20时28分许,嘉峪关市公安局镜铁分局前进路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雄关三小区有人报警称,他家孩子放学被人打了。前进路派出所及时受理并认真查处,截至目前,11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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