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新闻 > 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即将公布

作者:轶名 来源:网络 2015-07-11 19:32:45

 

昨天,有媒体披露《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专车需纳入出租车管理,司机和车辆都有准入门槛,专车公司平台信息需设在大陆境内。对此,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目前,有关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经营管理办法还在制定中,网上披露内容并不准确。

昨天,有媒体披露《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到,专车需纳入出租车管理,司机和车辆都有准入门槛,专车公司平台信息需设在大陆境内。

昨天,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以前确有相关讨论稿件,但内容修改多次,网传内容与修改后稿件早已不同。今年,交通部将出台出租车改革方案,其中将涉及对专车经营的相关法律依据。但目前很多内容尚在讨论,并且在向各界征求意见。另外,有关网络预约出租车的管理办法在出台前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预计最快将于下半年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

《办法》将“专车”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并列入了出租汽车管理法规框架体系内。也就是说,这使得提供“专车”的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都需要申请准入许可。一方面这确实给之前暧昧不明的专车定义给予明确指示和合法化方向,另一方面,《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也对现有专车做出了一定限制。

从记者了解到的内容来看,《办法》要求现有以及未来的“专车”经营者,要“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要符合以下几大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2.在服务所在地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3.具备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并尤其指出,服务器需要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4.平台数据库应当接入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租企业监管平台;5.使用电子支付的,应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不难看出,《办法》对网络租车平台的服务所在地、服务器所在地以及支付协议等方面都明显的划分了界限。此外还指出,对于外资租车企业,除了以上条件外,还需要符合外商投资国际安全审查的有关规定。

此外,租车市场不仅仅牵涉到出租车管理的有关条款,在预约租车过程中还会产生网上支付、电话通信、个人信息录入等多方面行为。对此办法也一一进行了规定。

除了需要提供电子支付使用的支付结算协议以外,涉及电信业务的还要通过通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其中也特别指出,“外商投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涉及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个人信息录入方面,《办法》要求任何业务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传输和管理,尤其不能跨境传输和使用,也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敏感信息。

7月7日,重庆市政府副市长陈和平表示,网约车是互联网+交通的必然产物,政府应顺势而为,平衡各方利益,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工作的管理:一是加强行业稳控。对市场运行情况进行摸排,掌握动态,做好预案,既要全面保障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又要防止网约车因执法不当出现群体*事件。二是加强规范网约车政策研究。加强与交通运输部联系,掌握规范网约车的方向,制定我市贯彻国家办法的实施意见,争取工作主动。三是加强当前网约车的规范管理。做好依法行政,网约车发展必须在法制框架内进行,严查私家车参与网约车经营,平台之间不得擅自通过发放红包等形式进行恶*竞争。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网约车规范管理工作的开展。 

上一篇  1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