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控制区保卫周界优化调整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环保部 2017-01-12 15:35:34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控制区保卫周界优化调整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7]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控制区保卫周界优化调整的请示》(广核运〔2016〕4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1、2号机组控制区保卫周界优化调整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进行改进,确保安保系统的有效性。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月1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