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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作者: 来源:密云区政府网 2020-02-13 10:13:55

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过去五年,我区顺利实施了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升;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持续推进,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和平台得到拓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的宣传教育效果不断提升,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在服务“四个走在前列”,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密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北京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保水、富民、强区的工作主题,为密云“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和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是:通过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机制和法宣办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谁执法、谁普法”的大普法工作机制得到完善;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普法责任制得到严格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全方位覆盖,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不断丰富,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巩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行政能力明显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显著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全体党员尊党章守党规意识得到强化;全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更加牢固,“法治密云”建设取得显著进展,逐步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密云保水、富民、强区实际需要,紧扣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宣传工作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为促进“十三五”时期密云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坚持以基层实际、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各种法治实践中,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提高各层面依法治理水平。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实际和特点,创新普法形式,优化普法内容,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 形成全区各镇街、各行业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5.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高效。认真研究不同对象的不同法律需求,按照个性化、精准化的要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查找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靶向,精准普法,务求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列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增强全区干部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导,紧密结合密云区“十三五”规划,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区市民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在全区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突出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宣传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宣传宪法确立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每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推动密云经济社会发展。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提高人民依法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的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基层民主自治的法律法规,推动村居依法自治管理。

2.深入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依法纳税等意识,引导市场主体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区域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招商引资、税收征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增长,税收增加。

3.深入宣传社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法律需求。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落实。大力宣传保障家庭成员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4.深入宣传公共安全社会稳定领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安全、保密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尤其是防范恐怖袭击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防范信用卡、网络、电信、集资等金融诈骗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防范金融诈骗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利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水资源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密云水库环境保护工作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机关、企业及个人对环境保护和水源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的知晓率,注重培养全社会的环保法治意识,采取多种方式,促使公众掌握现代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养成正确保护生态环境以及优化生态环境的意识,强化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六)深入宣传促进密云建设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城市规划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推动城市治理水平提高,服务密云县改区后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需要。根据密云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宣传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景区管理、旅游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国际绿色高端休闲旅游业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占地拆迁补偿等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法律法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七)加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目的,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让人民群众在文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各镇街、各行业文化活动、文化载体建设、文化人才资源建设紧密结合,着力培育具有密云特色的法治文化。鼓励各方面文化团体创作法治文化产品、法治文艺作品,扶持密云法治文化品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镇街文化中心等开展法治文化基地和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各项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八)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围绕建设法治密云的目标,深入开展法治镇街、法治村居、法治单位等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以专家和律师为补充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鼓励和倡导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督促企业守法经营、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为企业(组织)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巩固和深化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以法治建设为引领,深入发掘农村历史和传承,整理村规民约,推进农村多元治理和自治管理,探索具有密云特色的农村治理模式。

(九)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区人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为建设和谐宜居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强化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市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流动人口和农民工。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程,明确学习内容和课时安排。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常务会、办公会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职责,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所属单位干部职工讲一次法治课。坚持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应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学法基地作用,将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开展行政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网络学习等形式,拓宽领导干部学法渠道,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养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全面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二)注重发挥公务员学法、守法、执法的示范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明确法治类课程的最低课时要求。各反腐教育基地要加强廉政方面的内容设置,用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部廉洁从政。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定年度学法活动计划,建立学法活动台账。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任前考法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各单位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执法过程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通过严格执法推动法治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教学体系,完善在校生法律知识学习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形成从初级入门到深入学习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充分利用“青春船长”、法治副校长等普法志愿队伍和各类社会资源,提高青少年普法教育师资水平。通过组织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模拟法庭、青少年法治微视频编创等法治实践活动,使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增强学习效果。立足校内、拓展校外,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合力,共同促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三)着力推进全民守法工作。各镇街、各单位、各行业、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认真研究不同受众群体的特征和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各层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依法治企建设,扎实开展面向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促进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助推企业发展。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体系之中。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普法工作网络,以流入地、居住地、经商地、求学地为重点,加强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强针对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由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引入社会专业力量,畅通农民工群体化解纠纷、维护权益的渠道。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继续强化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推动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各镇街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对普法工作实施定期评估,提出建议和批评。

按照“谁牵头、谁统筹”、“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系统、各部门、各镇街各负其责,建立属地全面负责、各领域条块结合、全区齐抓共管的普法责任体系。各部门、各单位细化任务、建立台账、订立阶段性目标,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落实。特别是各级组织、宣传、文化、教育、流动人口管理等部门以及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重点做好相关部门法、专业法以及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二)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制度。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注重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加强司法、执法案例编辑整理工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梳理总结各类案件所反映出的典型性、类型性问题,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依托各单位门户网站或密云法治网,建立定期面向社会发布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制度,加强对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发布。要创新以案释法宣传形式,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审判、公开调解、旁听案件、庭审直播,现场法律咨询、主题讲座、开放日等,丰富释法工作形式,让群众接受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要充分发挥不同普法载体的优势,增强普法工作影响力和感染力。巩固法治宣传栏、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完善和发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网络媒体,形成线上、线下普法全覆盖。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区电视台、《密云报》等区属媒体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专栏、专题节目,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进行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领社会法治风尚。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微视频的传播作用,策划开展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效果好的新媒体宣传活动。办好《法润密云》、《密云警视》法治专题节目,运用多种媒体打造普法教育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积极推动传统普法模式的升级,扩建白河法治长廊,在各镇街、村居打造主题法治公园,利用“村村响”定期播出精品案例,让传统宣传载体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做讲法治守秩序的好市民”主题系列活动,围绕生态、经济、社会建设等全区重点任务,创新推动“法律六进”活动,主动服务社会管理,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深化“法律进机关”,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镇街及社区、村电子显示屏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社会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乡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依法治理和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法律进社区”,促进社区强化自治和服务功能,推进社区依法管理。深化“法律进学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管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深化“法律进单位”,促进单位、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法治化管理,使依法办事渐成新常态。

(五)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司法、执法人员、律师等专业人才组建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加强团队建设,使群众能够接受专业法律知识解读。加强普法志愿者骨干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律师、大学生村官、人民调解员、法治新闻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发展长期参与法律志愿服务的资深志愿者骨干队伍。健全普法志愿者培训工作制度,定期向志愿者传授法律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志愿者专业化服务能力,培育优秀志愿者团队和品牌。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普法讲师、志愿者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完善组织领导。各镇街要强化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创建考核内容;要加强制度设计、平台建设,统筹安排工作,促进形成普法合力。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定期对普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调研评估,提出意见、建议。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区、镇街、村居三级工作推进机制,健全工作会商、法律需求研判、大型活动联动、法治文化传播、社会力量参与等长效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七五”普法各个时期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镇街、各单位法治宣传领导小组每年要向党委(党组)报告工作,并报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备案。区法宣办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组织自查、不定期抽查、听取重大活动汇报等方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普法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宣传形式,加强工作保障,落实本行业、本系统的普法责任。探索建立部门间合作机制,整合普法资源,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

(三)加强保障力度。区级年度普法经费按全年常住人口人均2元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经费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各镇街、各单位每年度也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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