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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德州市司法局四措施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法律援助效果好

作者: 来源:德州政府网 2020-06-30 09:27:55

今年以来,德州市司法局将农村留守老人儿童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加强法律援助,采用法律手段有效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已办理相关案件1012件,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215万元,取得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开辟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优质服务”的“四优”原则;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老年人刑事案件,当天指派律师进行“360度”全方位法律援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庭外调解等工作手段,高效、优质、人性化解决涉及老年人儿童的各类纠纷。禹城市徐女士5岁的女儿丁丁(化名)在空气城堡内玩耍时不慎被另一名小朋友撞倒导致右手尺骨骨折,当地某医院进行了石膏固定处理。4个月后经省级医院诊断为孟氏骨折,共花费医疗费用11000余元。徐女士申请法律援助,鉴于医疗纠纷鉴定程序复杂、诉讼时间长等问题,援助中心最终采取调解方式为徐女士挽回损失6000元。

二、建立点援信息库。将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姓名、擅长领域、联系电话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留守老年人及儿童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自主选择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代理人,让未成年人享受到优质的点对点法律援助服务。对律师、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要求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开庭准备工作,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组织律师团队集体研讨论证。同时,法援中心随时网上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实行全程督办,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市妇联、团市委、老龄委、残联等单位协调互动,建立无缝对接的工作网络,及时解答农村留守老年人儿童相关法律咨询。与综治办、公安、工商等单位联合检查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清除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主动与公安、检察、法院取得联系,并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儿童法律援助机制,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陵城区孙某,71岁,在某单位打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车辆损坏,受援人经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导,选定了擅长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代理案件,援助律师积极与法院、保险公司、肇事方协调,最终经陵城区法院调解结案获肇事方及保险公司62300元赔偿。之后,援助律师又协调人社局为受援人申请工伤,获赔13000元,受援人权益得到充分维护,受援人送锦旗感谢。

四、加强法治教育。在老年节、妇女节、儿童节等时间节点,针对留守老人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身心特点,结合鲜活案例,采取法制课堂、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开展关爱特殊群体主题活动,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社区等活动,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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