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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法院创新执行机制

作者:高宇苹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8-01-27 00:06:56

“疏解整治促提升”是全面疏解非首都功能、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是落实石景山区“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执行局结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相关精神,进一步研究探索与区域定位和管理发展相适应的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提升执行质效,助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的开展,通过集中、规模、高强度的执行行动,形成集聚效应,达到威慑目的,推动疏解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区域转型发展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腾房类案件风险高、难度大、当事人矛盾激烈、法律关系复杂,一直是执行案件中的难点。我院多次召开会议,院党组要求院庭两级班子和全体干警提高认识,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建立治乱疏解专门合议庭和执行组,逐项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审判执行的司法保障作用。

二是协作攻坚,争取各方支持。执行局收案后,根据案件不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前期调查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制定执行方案。对执行中及执行后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法律风险、舆情风险等进行综合考虑,通过政法委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在融景城西部某库房综合改造工作中,积极协调区公安、消防、农工商公司等单位,共同解决库房物品清理和职工工资拖欠问题,保障案件执行效果。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矛盾调处,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在疏解类案件审查过程中,通过街道、居委会、被执行人工作单位对其进行劝说和解释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同时,通过做被执行人亲属工作,取得其亲属的理解和支持,进一步赢得被执行人配合。在北辛安地区综合改造工程中,通过耐心工作与协调,促成2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腾退,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也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

四是发挥执行改革优势,团队作战高效迅捷。跑断腿、说破嘴、单打独斗、不怕辛苦的工作方式已不能适应长期高强度的执行工作需求,我院积极发挥改革试点优势,以执行机制改革为契机,打破部门局限,运用团队化模式集中执行。执行局下设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四个执行团队。执行指挥办公室集约化完成执行的服务保障工作,抽调人员充实执行团队,保障案件的执行力量。各执行团队在执行局统一领导协调下,建立执行团队联席会议制度,合理分工,密切配合。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党建统领,发挥党支部、党员骨干的引领作用,在执行局内弘扬互帮互助、甘于奉献、勇于争先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同时,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不断总结交流办案经验,锻炼专业化执行团队,不断提高执行干警整体的执法办案业务能力,确保执行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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