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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赛鸽实为非法吸收存款 组织宣传者终获刑

作者:张元元 来源:北京法院网 2018-02-04 17:54:40

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以举办赛鸽比赛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最终,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组织宣传者蔡某、刘某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四万元。

2011年4月底,被告人蔡某组织成立了丰登伟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在北京市朝阳区等地,以投资代理公司名下金羽腾鸽业项目、举办赛鸽比赛,并有高额返利为名,通过业务员介绍、相互推介等公开宣传招揽投资人。公司还开设了专门的网站,投资人有投资意向后,公司与投资人签订《流通代理协议书》、《金羽腾限量会员项目契约》,投资人成为公司的VIP会员,会员可以获得一个赛鸽的号码,公司定期进行赛鸽比赛,根据赛鸽的名次不同可以获得不同的奖金,在奖金之外,还可以定期获得分红。公司宣传该项目18个月能够获得十倍的收益。被告人蔡某作为公司负责组织、管理的经理,负责向投资人讲解项目,于2012年4月至2013年间,吸引20多名投资人共计170余万元投资款,被告人刘某在自己投资之后,还被吸纳为公司的业务员,向他人介绍、宣传该项目,吸引几名投资者来投资,金额共22.5万元。2013年4月之后,投资人基本拿不到收益,丰登伟业公司的网站也无法登陆,办公地也已人去楼空。后投资人向朝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2016年7月,被告人蔡某、刘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两被告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北京三中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蔡某、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大家,当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越来越多,投资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莫相信不切实际的高额回报,同时也不要陷入一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的陷阱,为了获得一些分红而帮助公司做虚假宣传、发展其他投资人,一不小心会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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