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法律 > 新法速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超过批准用地面积不大..
作者:王律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0-08-05 07:36:21

文件名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超过批准用地面积不大..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1-10-04

实施时间:1991-10-0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超过批准用地面积
不大的新建房屋是否可以用罚款代替责令限期拆除的答复

(1991年10月4日)

问:超过批准用地面积不大的新建房屋是否可以用每超过一平方米处以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代替责令限期拆除?(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1991年9月3日)
答: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已明确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所提问题应依照上述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不应当作出同上述规定不一致的规定。(1991年10月4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上一篇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