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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国内业余登山活动管理的通知
作者:王律师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2021-07-20 07:12:34

文件名称: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国内业余登山活动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号:体登字(2000)109号

发布时间:2000-05-18

实施时间:2000-05-18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国内业余登山活动管理的通知

(体登字(200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委(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近几年来,随着国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假期的增长,越来越多的登山爱好者走向自然、攀登高峰。但大多数的业余登山队技术力量不足,缺乏高山攀登的经验,登山技术装备、器材不齐全,潜在着事故的隐患。

今年随着登山季节和暑假的来临,将会有更多的业余登山队要加入攀登高峰的行列。近日,两支业余登山队在青海省玉珠峰连续发生重大山难事故。李岚清副总理在青海省人民政府情况通报上批示:登山不是一般的运动,因需要具备必要的条件,应加强管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为保障国内登山活动稳妥、有序地进行,保证攀登者的安全,望你们能进一步落实李岚清副总理的批示,加强业余登山活动的管理。要严格按1997年国家体委颁发的《国内登山管理办法》执行,对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业余登山队应加以劝阻,山峰所在地体委应不予批准进山攀登,以减少和杜绝登山事故的发生。


国家体育总局
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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