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方为外地户口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流程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政府网 2016-12-06 10:02:25
文件名称:[北京]女方为外地户口的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流程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我在西城区裕中西里居委会办理独生子女证时,被告知女方为外地户口的情况,必须跑到外地去开婚育情况证明。请问男方为本地户口,女方为外地户口,孩子已经三岁的情况,办理独生子女证到底是什么流程,请您明示,谢谢!
处理单位:西城区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现将调查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关于印发《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的通知(京人口发〔2005〕1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方为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夫妻,符合条件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办理程序:
1.在北京市及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在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如实填写;
2.本市一方存档单位(无存档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注明婚育情况并盖章;
3.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4.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办证。
二、所需材料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
2.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外省市一方户籍地街道(乡镇)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在本市办理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并在一年内生育的不需要出具)。
5.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原件。
6.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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