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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卖房人不迁移出户口的问题咨询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政府网 2018-04-13 16:59:58

文件名称:关于卖房人不迁移出户口的问题咨询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在北京买房后,卖房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把户口迁移出去,请问针对此类问题有什么解决办法。目前,上海刚出台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其中规定了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请问北京会出台相关类似的措施规定吗,谢谢。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按照现行户籍管理规定,对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的合法二手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原户户口未迁出而无法办理入户的,派出所配合购房人做好原户户口的迁出动员工作。

对经动员仍不迁出的或卖房人的现住地属于租房、借房及小产权房等不具备入户条件的,可以按照市内户口迁移规定,在同一地址上为购买二手房人员办理入户手续。

目前我市还未出台公共户的政策。欢迎来信人的致信与监督,并已将您来信情况纳入我单位政风行风热线系统的采集库。

我们的咨询电话是87680101-2,以便能及时解答您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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