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教委等关于做好2017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科〔2017〕7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为做好2017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四、晨光计划在A类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A类学校,可在限额外增加1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A类学校可以在限额内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五、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
六、学校应该在校内进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七、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八、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15〕24号)实行。
九、申请书和汇总表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高等教育一栏中下载。申请书一式6份,请各校于2017年10月27日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送交陕西北路80号灰楼203室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电子文件发送至:shedf1993@126.com。不受理过期报送、超额报送、个人直接报送。
联系人:市教委科技处,陈悦;联系电话:23116822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杜春桃;联系电话:62326182
附件: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名额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晨光计划(A类)项目申报名额表
单位
限额申报数
单位
限额申报数
复旦大学
12
上海交通大学
1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6
同济大学
10
华东师范大学
10
华东理工大学
6
上海外国语大学
6
东华大学
6
海军军医大学
6
上海财经大学
6
上海大学
6
上海中医药大学
4
上海师范大学
4
上海理工大学
4
上海海事大学
4
上海海洋大学
4
上海音乐学院
4
上海戏剧学院
4
上海体育学院
4
华东政法大学
4
上海电力学院
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4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4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4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
上海政法学院
2
上海电机学院
2
上海海关学院
2
上海商学院
2
上海科技大学
2
上海健康医学院
2
上海社科院
2
上海纽约大学
2
上海公安学院
2
合计
160
晨光计划(B类)项目申报名额表
单位
限额申报数
单位
限额申报数
上海开放大学
2
上海杉达学院
2
上海建桥学院
2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2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2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申报限额含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6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2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2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2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兴伟学院
2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2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2
上海体育职业学院
2
合计
64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
- 上海推出十条举措规范“租金贷” 将违规企业纳入风险警示名单向社会公示并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人民日报评论员:牢牢把握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个总目标——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
-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杨浦江湾服务管理中心等12家单位通过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验收的通报
-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士兵综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评定浦东新区浦兴路街道银桥居委会等54个居村为2017年度上海市居委会自治家园的通知
- 上海市食药监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销售所持有药品资质问题的通知
-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加快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