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天津地方法规

市教委下发通知安排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政府网 2018-01-26 15:23:03

文件名称:市教委下发通知安排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日前,市教委下发通知安排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全市中小学将于2018年1月29日(周一)开始放寒假,2月26日(周一)开学(幼儿园寒假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安排)。

市教委要求,各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在寒假前集中组织全体党员通过党支部集体学习和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春节这一最主要的中华传统节日,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通过写春联、包饺子、剪窗花等形式开展“我给家人送祝福”等活动,走进博物馆、展览馆等社会文化资源单位,开展“实践课堂”学习,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区志愿服务,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各区教育局要指导学校在寒假之前开展安全教育,将假期安全重点提示以主题班会、家长会、告家长书、校园网、微信发送等形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及家长,对学生及家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防骗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学生不要去水面、冰面等危险地方;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严格执行天津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学校要在寒假前和开学前集中精力对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馆、锅炉房、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检查。

要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洁建设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教委的规定要求,针对寒假春节和新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执行廉洁从教要求,严防节日不正之风。

要认真贯彻国家和天津市发布的有关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规定,寒假期间,各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假期补课,学校也不得为任何形式的补习提供场地。各区教育局要做出明确规定并督促检查,坚决纠正违规补课的行为。同时,加强寒假作业的指导,切实保证师生充分休息。

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各单位要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