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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印发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作者:佚名 来源:天津政府网 2018-07-24 15:56:35

文件名称: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印发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依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日前,市市场监管委会同市财政局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天津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遵照执行。

该办法从职责分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相关内容予以明确,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社会公众举报属于其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予以相应物质奖励的行为。同时,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市、区两级政府预算,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该办法共七章二十八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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