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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政府网 2017-06-13 07:14:18

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7〕5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次印发的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在统计内容、填报时间和报送方式等方面作出重大修订,对行政执法统计的真实性、时效性、准确性、连续性要求更加严格,涉及各级安监部门内部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

按照谁执法、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基础A1-A5表由各级安监部门直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其中基础A3、A4表在每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24小时内网上填报,并要做好表内事项的续报以及修改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按照有序高效的原则,采取由统计员统一填报或行政执法人员各自填报等具体操作方式)。请各市安监局及时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调整与衔接,确定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牵头处室和人员,细化统计工作任务分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尽快熟悉修订后的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安监局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抽查考核。省安监局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建设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培训。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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