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嘉兴瑞宇服饰有限公司经营道路运输业务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政府网 2017-06-13 07:48:46
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嘉兴瑞宇服饰有限公司经营道路运输业务的批复
文件编号:浙交复〔2017〕3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嘉兴瑞宇服饰有限公司增加道路运输业务的请示》(嘉交〔2017〕5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嘉兴瑞宇服饰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核定其经营范围:普通货运。
二、经营规模:轻型厢式货车1辆,中型厢式货车2辆。
三、经营期限:12年,自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请项目申请人持此批件和相关材料到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全部手续办妥后,请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报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
此批件有效期6个月。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9日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老年用品“你送我检”活动的通知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举办第七届浙江省检验检测技能大比武暨青工技能竞赛决赛的通知
-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关于表彰2018年“巨化杯”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竞赛优胜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18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关于印发《浙江省统计调查项目申报审批规范》的通知
-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转发交运部关于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等34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和废止《围油栏》等8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
-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