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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政府网 2017-11-04 05:37:40

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部属有关企业:

为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44号令)等法规、规章,省局于9月份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以各市互查为主,采取听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阅台账档案、随机抽查、实地访谈等方式,对各地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部门、安全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等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反馈情况看,各地及省部属有关企业均能高度重视安全培训考核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落实培训责任,注重培训质量,加大培训投入,创新培训方式,严格培训考核,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

各地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抓手,以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为重点,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业卫生常识、操作技能、防范意识为目标,督促指导企业做好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从这次专项检查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反馈的情况看,大部分企业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培训台账,持证上岗情况逐步好转。如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培训采用学分制,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一人一档,浙江金梭纺织有限公司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

(二)安全生产培训方式手段进一步创新

自2013年5月国务院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后,安全培训逐步走向市场化运作。各地顺应改革要求,突破传统培训方式,积极开展网络远程教育培训,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和安全培训机构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安全培训教育体系日趋完善。如舟山保持优良传统,继续送教下岛、送教入企,组织开展千名班组长能力提升行动;湖州通过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提高培训效果;宁波通过推行订单式培训、互助培训等模式,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绍兴积极推动全员安全培训,将全员安全培训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广泛开展送教上门、送书上门、菜单式服务、组队上门集中培训、联合培训、校校合作、校企合作等多种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杭州等地继续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全省其他地区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培训新模式,宁波市安全生产培训网络平台已上线运行。

(三)安全生产考试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自总局发布《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以来,全省各地贯彻落实考试工作要求,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加大考试体系建设力度,明确市级考试机构,积极推进考试点建设,全省考试网点布局初具规模。一些地市结合当地实际,出台考试工作相关制度,规范考试行为,有效落实教考分离,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工作。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地制定出台考试考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明确监考人员、特种作业考评员工作职责,加强对考试点管理。杭州、绍兴、丽水等地加强对特种作业实操考评员队伍建设,严把考试质量关。绍兴在我省首先采用国家题库进行考试,为我省逐步提高采用国家题库考试的覆盖面打下了良好基础。杭州、宁波、衢州等地走在我省前列,率先在特种作业实操考试中采用模拟仿真设备,实现实操考试规范化、信息化。

(四)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地坚持以执法促培训,以培训保安全原则,结合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和日常执法检查等,有针对性地加大安全生产培训监督力度,将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范围,形式多样,成效明显。宁波坚持把企业安全培训作为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必查内容,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实现安全培训工作执法常态化。嘉兴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指导,要求各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严格实行四统一,即师资统一、教材统一、课程统一和考核统一。绍兴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先后对9名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焊接、气割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金华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执法,开展培训机构年度诚信等级评定,有力地规范了安全培训市场。台州每年开展安盾系列执法行动,检查各类人员持证情况,查处打击假证效果明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培训方式单一、存在培训不到位现象。全省各地在努力创新安全培训方式的同时,仍有相当一部分安全培训机构对培训工作研究不够,培训方式依然传统单一,培训的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够明显,未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落实培训学时的现象还依然存在,尤其是在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时,培训学时明显不足。

(二)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检查中发现,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中,高危行业明显好于非高危行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明显好于私营企业,大中型企业明显好于小微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微企业对安全培训工作仍不够重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安全培训投入明显不足,培训的内容和时间与规定的要求不符,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不够规范,三级安全教育流于形式。

(三)安全培训、考核档案不够规范。部分考试机构、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不重视档案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培训、考核档案资料不全,建档不规范等现象。如培训考核档案中存在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而被认定考试合格的,实操考试成绩表上无考评人员签字等问题;一些培训档案中无办班通知,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缺失、无学历证明、没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生产经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没有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由从业人员本人核对并签名的规定等。

(四)考试点建设推进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各地普遍加大了对考试点建设的投入,但部分地市考试点建设推进工作迟缓,考试点设置较少,采用纸质试卷的现象还较为普遍,为资格证书信息化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在已经建成的考试点中,特种作业实操考场设施明显不足,场地简陋、设备陈旧等问题突出。视频监控设备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特种作业实操考试区域内的视频监控建设与相关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一些地方对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把关不严、组织不规范,存在走过场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规范安全培训行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根据总局和省局有关安全培训工作要求,健全落实以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培训责任体系,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培训经费,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健全安全培训档案。承担安全培训的机构是安全培训施教主体,担负保证安全培训质量的主要责任,要健全落实安全培训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培训大纲培训,严格学员、培训档案和培训收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资金投入,加快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远程培训活动的步伐,持续改善培训条件。

(二)进一步加快考试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六个到位。要在全省各地这几年推进考试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以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为契机,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提出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高效便民要求,对照考试点建设标准,加快推进辖区内的考试点建设进度,切实执行教考分离制度,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考试机构、考务队伍、考试题库、考务制度、信息管理和政策执行六个到位,确保考试标准统一、资格证书统一、认证使用统一。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考试监管力度,规范安全培训市场。针对个别地方存在安全培训市场混乱、培训不到位等现象,各地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的工作理念,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把安全培训检查纳入日常执法内容,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辖区内考试机构和考试点的监督管理,规范考试点建设,鼓励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采用仿真模拟设备。如发现考试机构、考试点违反有关规定要求或组织考试不力的,应责令限期整改。要定期公布本地区安全生产考试情况,以考促培,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核长效机制。省部属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自身培训机构的管理和考试点的建设,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培训,严格实施考核,发挥好表率作用。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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