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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政府网 2018-01-02 10:51:04

文件名称: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浙交〔2017〕22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交水发〔2014〕113号)和省厅《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浙交〔2015〕232号)、《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浙交〔2015〕23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交〔2016〕90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范围

(一)评价年度内有参评项目或被查实在浙江省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具有水运(含航道桥梁,下同)方面施工资质的省内、省外施工企业。

(二)评价年度内有参评项目或被查实在浙江省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具有水运方面设计资质的省内、省外设计企业。

二、参评项目范围

(一)施工企业参评项目

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在建项目(不包括安保、养护工程),并且评价年度的施工时间在3个月及以上的,均列入施工企业参评项目范围。具体施工项目以公布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评价系统)中的施工项目清单为准。

(二)设计企业参评项目

勘察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且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水运工程设计项目(不含安保、养护工程),从勘察设计招投标阶段至项目交工验收止,均列入设计企业参评项目范围。具体设计项目以公布在信用评价系统中的设计项目清单为准。

三、评价工作要求

2017年度信用评价资料的录入、提交、审核等工作主要在信用评价系统中开展。

(一)设计、施工企业参评确认

设计、施工企业自愿参与信用评价的,应登陆信用评价系统,如实填写本企业信用评价基本信息。企业应将系统生成的《企业信用评价基本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信息确认表》)打印件提交至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其中: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企业(含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的《信息确认表》应提交至省港航管理局;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和丙级资质设计企业的《信息确认表》应提交至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信息确认表》应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信息确认表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

(二)建设单位评价工作

建设单位应登陆信用评价系统,对本项目参建设计、施工企业的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其他行为进行评价。评价数据全部录入系统后,建设单位应将系统生成的《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汇总表》、《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表(分标段)》、《设计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汇总表》、《设计企业信用行为评定表(分标段)》打印件(以下统称《建设单位评定表》)提交至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评定表》应经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评定表》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

(三)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审核评价工作

1.在建项目的审核评价工作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应登陆系统,对《建设单位评定表》提出明确的审核评价意见。审核评价工作完成后,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应将系统生成的《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评分汇总表》、《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其他信用行为评分汇总表》、《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评分汇总表》、《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企业其他信用行为汇总表》打印件以及《建设单位评定表》(以下统称《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评价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省交通工程监管局、省港航管理局审核。

《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评价表》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26日。

2.三级资质施工企业的审核评价工作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港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和丙级资质设计企业的《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建设单位评定表》进行复核,拟定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和丙级资质设计企业的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示,2018年2月28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公布。

(四)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评价工作

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应登陆系统,根据职责分工对《市级主管部门审核评价表》提出明确的审核评价意见。审核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将系统生成的《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评分汇总表》、《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其他信用行为评分汇总表》、《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企业投标及履约行为评分汇总表》、《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企业其他信用行为汇总表》打印件(以下统称《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省港航管理局。

《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汇总表》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7日。

省港航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企业的《信息确认表》进行确认,对有关评分进行复核、汇总。2018年3月5日前省交通运输厅向社会公示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系统登陆网址为http://jsxypj.zjt.gov.cn/。具体操作办法请查阅系统登陆界面的信息报送说明。

(二)各级审核评价部门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做好信用评价资料的催报工作,确保在本通知要求的各阶段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评价。

(三)各级审核评价部门对本次信用评价工作要严格把关,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各级审核评价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省交通运输厅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

(四)省港航管理局联系人:叶蕾,电话:0571-88909301,地址:杭州市湖墅北路86号。省交通工程监管局联系人:戴晓栋,电话:0571-83789617。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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