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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政府网 2018-01-12 06:02:13

文件名称: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级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2017年7月至12月,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积极发动部署,落实工作举措,加强执法力度,深化隐患整治,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党的十九大和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显著

各地各部门依据《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围绕全面降低各类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按照部署发动、全面自查深入检查、整治管控重点防控、建立机制三个阶段,层层部署、递次推进、压实责任,顺利完成了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大检查期间,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执法措施,形成高压态势,共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6694起,处罚罚款1.24亿余元;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4538家,停产整顿8653家,暂扣证照310家;公布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66家;通过电视、网络媒体对206个(处)存在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公开曝光。

据统计,2017年1-12月份,全省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同比实现双下降,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383起、死亡2715人,同比分别下降26.3%、19.2%;较大事故15起、死亡51人,同比分别下降21%、30%。大检查开展以来的7月-12月份,事故的下降幅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3.3%、52.1%,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61.4%。十九大会议期间,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5.2%、57.4%,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党政同责,凝心聚力,保障大检查扎实推进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第一时间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各市党政主要领导均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出批示或在相关安全生产会议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层层推进,充分发挥1+X专业安委会作用,形成了全员重视全员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良好氛围。大检查期间,各地各部门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检查,加快了全省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省安委办组织开展了三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督查,其中在第二轮的第二阶段督查中,各督查组深入一线连续20天暗访暗查,圆满完成了平安护航十九大的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在各自辖区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督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效。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赵一德带队检查临安城中村改造、青山湖科技城中电海康项目建设等情况,市长徐立毅带队检查千岛湖配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情况。

(二)调高标准,强化考核,确保大检查责任落实

26个省级部门和单位对标平安护航G20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大检查重点内容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借助平安浙江考核载体,各地政府主动加大对大检查的考核。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公开曝光329家单位,行政约谈和诫勉谈话113人。宁波市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所辖县级政府、开发区专门设置考核指标。衢州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委联合市安委办开展大检查督查,严查安全生产领域不作为慢作为现象。丽水市政府领导在8月初分别约谈辖区3个县(市、区)领导,台州市严肃处理了玉环925重大民房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湖州市吴兴区对12名乡镇(街道)领导和1名行业部门领导给予当月绩效扣分、约谈,对5名基层监管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开除1名安全监管员。

(三)突出重点,筑牢底线,强化重大事故防控

各地各部门积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分别制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重大隐患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底线措施,并将底线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督查暗访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安全源头治理,结合三改一拆退二进三机器换人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宁波市作为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城市,制定了《宁波市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舟山市结合一打三整治和伏休工作,以帆张网、蟹笼等10人以上高危渔船为重点,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绍兴诸暨市由政府出资,通过招投标,委托20家第三方机构对全市所有工矿企业、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并实行每日通报。台州市在玉环9.25火灾事故后对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在全市范围内纵深推进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四)严格执法,完善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各地各部门积极运用《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手册》,规范执法行为,对大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多部门、区域性的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推进联合执法。积极围绕落实五个一批要求和四个一律措施,抓典型、出重拳,切实加大行政处罚尤其是预防性执法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失信惩戒与问责机制,并定期在主流媒体通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与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实名曝光黑名单企业。温州市按照哪条法规硬就用哪条法套,哪个部门处理快就叫哪个部门来的要求,开展部门联合整治行动。金华市编制出台《联合惩戒措施汇总表》,义乌市将1家抗拒、拖延接受事故处罚企业纳入地方信用平台黑名单,建设部门对检查发现有行业性重大安全隐患的16家建筑企业通报批评,并实施招投标限制及扣分惩戒。

(五)强化整改,落实防控,确保大检查决战决胜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督查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工作,狠抓整改落实,严格闭环管理,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在我省督导期间发现的314个问题隐患和省政府督导组、各地各部门督查组发现的问题隐患,均已完成整改。十九大会议期间,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了高密度的大检查督查,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重点督查检查国务院今年以来督查、督导、巡查发现问题及停产整顿的企业单位,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互联网大会期间,嘉兴、杭州、湖州、绍兴四地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外圈保内圈、内圈保核心圈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举措,加强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其他各地也采取平安护航十九大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形式,扎实落实各项事故防控措施。嘉兴市对严重问题隐患以图片形式在会议上进行现场播放,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进行集中交办,对非法生产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分别进行挂牌督办。台州市试行首席安全官制度,在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先行先试,强化隐患治理。

(六)精准整治,着眼长效,提升大检查工作成效

各地各部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社会化服务、科技化支撑,以及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突出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重点部位,充分运用市场力量、技术手段和专业化管理,提升发现和整改隐患的精准度。各行业领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提升行业领域事故防控能力。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了深化一创一治、争创三个不发生行动,严查违法行为。道路运输部门启动了全省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2号行动,共计检查客运、危货、维修等各类相关企业5321家次,责令整改301家次,行政处罚236起。消防部门开展了全省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以七类场所为重点,排查各类单位98万家,督改隐患108.4万处。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教育、卫计、消防部门联合开展了影院、高校、医院消防安全霹雳行动。海洋渔业部门开展了违章搭客、超载超高、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查处违规渔船111艘,处罚143.5万元。建设部门开展了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项整治,共检查工地10952个(次),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3.7万余条。发改(能源)、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了在建和运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大检查专项行动。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蓝剑4号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检查特种设备77473台(套),排查发现一般隐患21414项,已完成整改20583项。文化部门组织开展了文化市场保障十九大百日攻坚行动,共检查单位网吧、娱乐场所、游戏游艺等经营场所4.1万余家次,发现违规1021家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532件。

二、存在问题

(一)对大检查工作认识不够深刻。个别地方政府及部门对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情况,部分乡镇街道把日常检查替代安全生产大检查。部门之间用力不均,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工作部署比较滞后,重视程度仍显不足。一些企业对大检查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和麻痹厌战倾向,把大检查等同于日常隐患排查。

(二)大检查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少数行业部门存在转发文件代替部署的现象,部分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的针对性还不强,安全检查措施未能有效突出重大事故和有社会影响事故风险的防控及隐患整改。企业自查自改不平衡,一些小微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还存在应付了事的情况,未对自身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等进行自查。

(三)大检查措施落实不够严密。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的现象,以现场检查、消除隐患为主,没有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要求。有的地方只针对辖区内重点领域进行检查,造成督促检查不够全面深入。一些地方和部门未及时对各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未能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四)问题隐患整改不够彻底。个别地方基层人员面对庞杂的工作任务,安全大检查自查自改环节浅尝辄止,隐患整改避重就轻,重大事故风险和隐患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彻底整治。一些安全生产措施在基层和企业尚未得到真正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

(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些企业在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存在能力不足的现象,在排查隐患上,把简单的日常检查等同于重大风险防控,发现不了重大事故隐患。在安全管理上,将安全管理视为孤立工作,未能与企业生产经营协同运行,不能内化为企业持续改进、提高的管理机制。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巩固大检查好的做法和经验,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要对标《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认真查找本地本部门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抓好整改提升,并认真贯彻落实强化问题隐患整改、严格监管执法、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等工作要求。

(一)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岁末年初各类生产安全隐患的规律特点,紧密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防控措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充分运用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应急装备、物资、队伍的准备工作。各级公安、交通运输、气象、国土、安监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充分发挥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

(二)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围绕管控大风险、治理大隐患、预防大事故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易致灾隐患防控到位、整治彻底。要紧盯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隐患风险点,层层挂牌督办,坚决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底线措施,切实把过去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好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查出来、防控住。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排查、梳理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点,4个事故量大的行业领域排查企业覆盖率达到100%、规上企业基本情况入库率(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数据库、相关行业信息化系统)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登记率达到100%,全面摸清企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情况的底数,尤其是借助安全生产大检查,研究制定各层级、各行业的事故、隐患变化总表,以此作为目标管理基点,完善安全生产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水平。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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