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旅游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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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旅游工作实际,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环节,进一步拓展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提升旅游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以公开强监督、以监督促规范,全面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务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凡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向社会公开的必须公开。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全面推进行政权力等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政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信息:
1.局主要职责;
2.局机构设置;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机构的基本信息;
5.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
6.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执法依据;
7.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相关内容;
8.局机关财政预决算;
9.政府采购信息;
10.处罚公告;
1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2.局公告、公示;
13.日常具体工作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不公开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1.我局文件中界定有秘级的文件及其内容;
2.涉及旅游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载体
通过浙江旅游政务网,发布有关各类政务通知、公示、政策解读、统计数据、政务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公、采购招标等信息。
四、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利于改变政府作风,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互动,对于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更好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持续、规范、有序开展。
2.落实责任。由杨建武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指导、推进、协调与监督工作,信息中心具体抓好实施公布。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并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
3.严格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提出公开内容,局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签;重要的政府公开内容,由主要领导审签。对于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弄虚作假、蒙骗群众,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单位,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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