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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龙口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政府网 2017-01-06 11:14:47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龙口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文件编号:鲁政字〔2016〕30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龙口港口岸新建码头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16〕307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烟台港龙口港区新增涉外作业点对外启用验收的请示》(烟政呈〔2014〕56号)和《关于烟台港龙口港区新增涉外作业点对外启用的请示》(烟政呈〔2016〕30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国家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龙口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27#、28#、29#泊位和西突堤4#泊位(屺母岛码头4#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青岛海关、省公安边防总队、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海事局、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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