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法规 > 广东地方法规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NRA账户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政府网 2017-09-27 18:14:53

文件名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NRA账户的通知

文件编号:粤办函〔2017〕56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粤办函〔2017〕56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广

使用NRA账户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省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扩大资本项目开放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期,经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并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我省明确进一步推广使用境外机构境内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NRA账户是国内银行向境外机构提供服务的主流体系,使用本外币一体化的管理模式,运营机制成熟。依托NRA账户体系,可以进一步促进我省跨境金融创新,对引入境外优质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我省还将探索进一步拓展和完善NRA账户功能,争取在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以“NRA+”为特殊记号开展本外币跨境业务创新试点。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特别是广州、深圳、珠海和省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广使用NRA账户的重要性,积极引导、推动企业、金融机构等开设NRA账户,运用NRA账户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同时,要深入研究企业和金融机构依托NRA账户体系开展跨境金融业务创新的需求,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的要求,推动NRA账户功能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广州、深圳、珠海等市政府对下一步拟争取开展“NRA+”账户试点创新业务的意见建议,请报送省金融办汇总研究。

省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2日

上一篇  1 2 3 4 5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