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立广东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粤办函〔2018〕25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粤办函〔2018〕25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立
广东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沿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马兴瑞省长
副组长:施克辉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叶贞琴副省长
成员:陈伟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顾幸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葛长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戴运龙省财政厅厅长
陈光荣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鲁修禄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张少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李静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许永锞省水利厅厅长
郑伟仪省农业厅厅长
陈俊光省林业厅厅长
王中丙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曾颖如省旅游局局长
李柏阳省法制办党组书记
庄旭东省气象局局长
陈毕伍广东海事局局长
甘正猛省府办公厅副主任
张汉昌省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省海洋与渔业厅承担。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分别负责开展相关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顾幸伟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高庆营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组员:省府办公厅、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组织制订整改方案;与国家海洋督察组沟通协调,报送相关材料;负责整改工作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
(二)整改督导组。
组长:王中丙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副组长:张汉昌省府办公厅副主任、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屈家树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组员:省政府督查室、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对相关地区、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整改效果。
(三)责任追究组。
组长:陈伟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张晓牧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
甘正猛省府办公厅副主任
何少青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组员:省纪委监委、省海洋与渔业厅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海洋督察问题清单,指导相关地区、部门开展案件查办和责任追究工作;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或督促有关单位调查处理,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
三、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整改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二)各专项小组要主动开展工作,细化任务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督察整改落实。
(三)沿海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整改工作,参照省的做法,建立健全协调领导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省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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