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文件编号:粤办函〔2018〕25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粤办函〔2018〕25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
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直单位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了全面考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及等次
此次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从考评结果看,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稳步提升,主要负责人有效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显著增强、行政服务效能更加高效、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有序运行,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
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社会评议以及加扣分项目的考评得分汇总,等次结果如下:
(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考评等次:深圳、广州、珠海、佛山市政府为优秀等次;东莞、江门、肇庆、惠州、梅州、汕尾、阳江、潮州、河源、汕头、清远、云浮、茂名、揭阳、湛江市政府为良好等次;中山、韶关市政府为一般等次。
(二)省直单位考评等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地税局、卫生计生委、质监局为优秀等次;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民族宗教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商务厅、知识产权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厅、科技厅、安全监管局、文化厅、旅游局、林业厅、水利厅、体育局、农业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海洋与渔业厅为良好等次;省民政厅、工商局为一般等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虽然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考评过程中发现依然存在法治建设推进力度仍需加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仍待落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仍待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仍待进一步强化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照考核反馈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查漏补缺、整改落实,为我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要求作出新的贡献。
省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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