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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2017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政府网 2017-06-05 19:27:16

文件名称: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2017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贵青政办〔2017〕4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局《2017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5日

(发至县人民政府)

2017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扶贫局

为做好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促进劳动力农牧业生产技术和就业技能的提升,支持企业用工,推动全省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

2017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要紧紧围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产业发展、服务精准扶贫,突出贫困地区劳动力、企业去产能转业转岗职工、新型职业农牧民、未就业大学生、藏区城乡未就业劳动力、城镇化(转户)农牧民等群体,大力实施重点培训项目,根据群众培训意愿和就业市场需求,改进培训方式、强化培训管理,不断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计划组织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14.68万人(次),其中:农牧区劳动力11.86万人(次),城镇劳动力2.82万人(次)。

二、计划安排

培训包括四项: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企业去产能和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农牧技术培训、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详见附件1)。

(一)贫困地区劳动力技能培训。结合精准扶贫,实施职业教育资助、致富带头人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雨露计划”,深入开展贫困地区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农牧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农牧生产经营的能力。全年培训3.1万人(次)。

(二)企业去产能和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对新招用员工开展岗前培训,支持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对在岗职工进行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各类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稳定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全年培训1万人(次)。

(三)农牧技术培训。重点突出高原特色农牧业发展需求,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确定的培训目标和内容,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牧职业院校、农牧科技推广机构和残疾人培训机构,采取集中教学、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技能及相关知识培训。全年培训1.929万人(次)。

(四)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未就业人员培训意愿,以各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工种和创业指导为培训重点,以促进就业创业为导向,按不同职业工种规定的培训标准,对城乡各类未就业劳动力开展培训,提升城乡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全年培训8.66万人(次)。

三、培训重点

加强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培训工作,安排10个重点培训项目(详见附件2)。

(一)技能脱贫攻坚行动。围绕提高贫困农牧区劳动力农牧生产和转移就业能力,分别组织实施就业培训“雨露计划”、资助农牧区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学历教育、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以及农牧生产技术的培训。通过培训促进贫困家庭青年劳动力提高技能水平,转变就业观念,实现增收脱贫。计划培训3.1万人(次)。(省扶贫局牵头,省农牧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二)企业去产能和职工转业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园区企业用工培训、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围绕各类企业新招用工培训需求,安排企业直接进行岗前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支持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企业,结合去产能对在岗职工进行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提高生产效率,稳定就业岗位。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依托各行业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的培训。计划培训园区企业80%新招人员,培训企业在岗职工1万人(次),培训高技能人才0.345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配合,交通、建设、水电和冶金行业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三)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现代青年农牧场主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农牧生产技术培训)。重点围绕青年农牧民,大力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包括生产经营型农牧民培育、专业技能型农牧民培育和社会服务型农牧民培育,使学员成为当地农牧业生产技术使用和推广的骨干。同时,帮助农牧区贫困劳动力、残疾劳动力掌握农牧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计划培训1.509万人(次)。(省农牧厅牵头,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专项就业培训工程的要求,组织开展能力素质、产业技能、自主创业等培训,同时融入转变择业观念的宣传教育,提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到各类用人单位竞争就业和创业的能力。计划培训0.684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农牧厅、省卫生计生委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五)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计划、青年农民电商培育)。围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城乡劳动力实施培训,坚持“创业+技能”的培训模式,通过拉面、农家乐、电子商务等技能与创业培训的融合,帮助更多的人员提高创业和经营能力。推进青年农牧民“互联网+”电商培育,壮大青年农牧民电商经营队伍。计划培训1.805万人(次),其中:创业培训(SIYB项目)0.705万人,培训后创业率力争达到30%以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青年农民电商培育1.1万人(次)。(省商务厅牵头,大通县、湟中县、互助县、民和县、共和县、贵德县、门源县、祁连县、乌兰县、同仁县、玛沁县政府负责实施)

(六)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青年农牧民、劳务经纪人、贫困地区农牧民就业培训)。围绕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紧密结合群众培训意愿和就业市场的需求,按照不同工种规定的培训标准,积极发挥各地区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依托农牧民党员双育工程,发挥农牧区党员、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劳务经纪人等的带头作用,对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计划培训7.75万人(次),培训后就业率达到7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扶贫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七)藏区城乡劳动力技能促就业培训(三江源区城乡劳动力技能促就业培训)。围绕藏区生态保护建设,侧重旅游服务、民族工艺品加工、交通运输等当地产业发展相关工种,结合劳动力就业培训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成果方式汇聚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重点支持省内职业院校在当地发挥资源优势开展技能培训。同时依托对口支援省市职业教育力量,继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提高培训层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计划培训3.04万人(次),培训后当期就业率力争达到7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六州政府负责实施)

(八)新市民培训。结合城镇化建设和群众培训需求,针对转移到我省中东部城镇的农民工、省内已进城常住的农民工、在建制镇的实际农牧民和转户农牧民,以及生态保护异地搬迁劳动力,通过开展技能培训和融入适应城市生活等相关知识宣教,提高转户农牧民就业竞争和城市生活适应能力。计划培训0.5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九)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重点围绕生态保护异地搬迁妇女,紧密结合异地搬迁和留守妇女实际需求,开展简单易学,对改善农牧区家庭生活质量、加强家政服务业职业化建设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各项技能培训,并增加家庭理财、卫生保健等内容的宣教,帮助农牧区妇女掌握家政服务的基本技能、逐步转变就业观念,同时引导和培养农牧区妇女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进步。计划培训0.5万人。(省妇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配合,各市(州)政府负责实施)

(十)对口帮扶藏区青年劳动力参加职业学历教育。结合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六州继续协调、选派青年劳动力到对口支援省市和其他省市进行学历职业教育,帮助青年劳动力转变就业观念,稳固掌握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计划选送0.093万人。(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六州政府负责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管理。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经信、教育、民政、司法、财政、建设、交通、农牧、商务、卫生计生、扶贫、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配合,统筹推进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加大项目落实力度,制定并细化、分解培训任务计划,将各类符合条件有培训意愿的劳动力全部纳入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范围,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并向社会进行公示,扩大培训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培训分解计划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时,认真落实好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经费保障等各项措施,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规范编制培训预算,落实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资金按时足额拨付。

(二)注重改革创新。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改革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大力开展技能培训。要结合群众的培训意愿,把培训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和企业用工紧密结合起来。推进企业对新招用人员直接进行岗前培训,实现培训就业无缝对接。推进“创业+技能”的培训,促进拉面经济转型升级和旅游、电商等产业的发展,对贫困劳动力探索开展“带薪在岗实训”的新模式,帮助贫困劳动力学技能、转观念,增收脱贫。拓展培训载体,落实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技能培训项目,注重发挥全省各类学制类职业院校资源优势,2017年安排33所职业院校直接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4.01万人(详见附件3)。鼓励各地采取短期与长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就近培训与外地培训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特别是六州要充分利用对口支援省市培训资源,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培训效果。

(三)严格绩效考核。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培训措施,推进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和效果挂钩政策的完善落实。要多层次开展培训质量监督检查,落实培训券发放和合格证书验印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培训对象实名制管理,做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联动,及时通过鉴定检验培训。要以培训资金投入效果为重点,认真开展绩效考核,从任务完成、制度建立、工作流程、资金使用、质量监督和信息报送等逐项量化考核指标,切实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年底要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培训质量和效果等进行全面评估。各培训主管部门要坚持把培训对象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培训实效的重要标准,通过调查问卷反馈、重点走访问询、征求用工单位意见等多种方式,落实好培训对象对培训效果评价的工作。

附件:1.2017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任务分解

2.2017年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安排

3.2017年职业院校承担培训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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