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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政府网 2018-04-23 11:51:22

文件名称:阿拉善盟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近日,经阿拉善盟行署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并由盟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阿拉善盟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3月30日,阿拉善盟正式出台了《阿拉善盟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

《阿拉善盟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由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办学条件、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组织实施五部分组成。在完善民族教育投入机制方面,一是盟本级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各旗区也要设立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解决民族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二是提高民族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将小学和初中公用经费核定基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800元和2000元,以解决民族中小学因生源少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在建立教师激励机制方面,鼓励教师在职带薪脱产学习提高学历层次。脱产攻读取得学位并回盟工作的,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不受影响。硕士学位一次性补助2万元,博士学位一次性补助4万元,努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在完善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方面,一是拓宽公开招聘蒙古语授课教师渠道,科学设置岗位条件,及时补充引进优秀紧缺人才。二是探索争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对我盟定向招收蒙古语授课免费师范生指标,毕业后按照相关政策安置到蒙古语授课学校任教。三是加强民族教育教研工作,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提高民族学校教师教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四是对已接收的蒙古国留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每生每年补助学费1万元;在鼓励民族中小学学生学习方面,一是对蒙授中小学生、幼儿园免费提供一套优质教辅资料,分别按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每生每年100元、150元、200元、280元补助;二是落实民族中小学助学金补助政策,小学生130元/生/月,中学生150元/生/月标准;在加强蒙古语授课学前教育方面,在盟旗政府所在地必须独立设立蒙古语授课公办幼儿园,在蒙古族人口较多的开发区、苏木镇所在地,根据农牧民群众需求,合理规划设置新建民族幼儿园,满足蒙古族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提高学前三年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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