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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五举措做好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府网 2017-11-22 09:30:47

文件名称:上犹:五举措做好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一是加强资金统一归集。根据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应整尽整原则,纳入整合范围的2017年财政涉农资金,以实际到账数全部整合。资金指标下达后,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及时将资金指标申请划转到“上犹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专户,统一承接捆绑、整合归集,资金集中使用。

二是实行分级专账核算。县财政局建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总账,作为整合资金承接整合平台,按实施项目拨付和核算全县整合资金收支情况。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建立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分账,全面反映、集中核算所分配的整合资金、融资贷款,并按村别、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是实行县乡两级报账制。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下达后,乡(镇)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请申拨项目资金,经扶贫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审批意见从整合资金总账下达资金指标到乡(镇)和主管部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且资料齐全后,乡(镇)和主管部门支付项目资金时,需经过扶贫部门审核。乡(镇)执行《上犹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程,主管部门执行县级报账制操作规程。

四是抓好资金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级扶贫攻坚工作会议、上级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各级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通报文件精神,切实做到“警钟长鸣”,广泛宣传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五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日常抽查、年度检查,把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建立了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县纪委、检察院、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不定期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同时,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及党员的作用,成立项目理事会,由理事会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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