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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关于推动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府网 2017-12-22 16:12:56

文件名称:江西出台《关于推动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近日,江西省文化厅下发《关于推动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非国有博物馆规范设立,加快现代博物馆制度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强对设立环节的指导,各地文物主管部门要细化和准确把握非国有博物馆设立条件,落实法人财产权,加强对征藏活动的指导,党建工作同步;要完善制度建设,指导各地非国有博物馆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健全退出机制;要提高办馆质量,提升藏品管理水平、陈列展示水平、社教服务水平、安全防范水平;要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差别化支持体系,实施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人员的培养,拓宽办馆筹资渠道,落实土地和财税等优惠政策,帮助非国有博物馆降低运营成本。

此次江西省《实施意见》的出台有望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备案程序、强化扶持措施,推进全省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可持续发展。

《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非国有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由社会力量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发展非国有博物馆,有利于优化博物馆体系、填补门类空白;有利于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构建和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20年来,民间收藏群体不断成熟壮大,非国有博物馆发展迅速。

2010年,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明确对民办博物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之后,国家文物局陆续下发《关于推进国有博物馆对口支援民办博物馆工作的意见》《关于民办博物馆设立的指导意见》《非国有博物馆章程示范文本》等文件;今年7月,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从加快现代博物馆制度建设、提高博物馆办馆质量、完善扶持政策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非国有博物馆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且功能比较完善的非国有博物馆已有29家,占全省博物馆总数(149家)的19.5%。从区域分布来分,景德镇市12家,南昌市6家,赣州市4家,上饶市3家,新余市2家,鹰潭市1家。大部分非国有博物馆在收藏上有自己的特色内容,如夏布刺绣、矿物赏石、金石木艺、民间道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具有时代印记的民俗用品、抗战题材成为收藏主题,填补了我省博物馆藏品品类的空白;一些地市文物部门在非国有博物馆建设上引导有方,如景德镇依托得天独厚的陶瓷文化资源优势,以全面展示陶瓷文化为目标,已设立了12个反映陶瓷艺术特色且各有侧重的非国有博物馆,有的突出传统陶瓷风采,有的体现近现代陶瓷艺术发展,有的反映现代陶瓷文化创意,从青花、粉彩、玉瓷、“7501”瓷、“十大瓷厂”陶瓷等各个品种,到陶瓷包装、生活艺术、国际陶艺等各个专题,极大丰富了博物馆的类型,已形成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做好国家七部局文件的落实落地,如赣州市人民政府早在2014年就下发了《关于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在明确地位作用、支持登记准入、给予资金帮扶、享受税收优惠、提供用地用房保障、加强专业指导和扶持方面有一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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