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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正式出炉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府网 2017-12-25 10:50:28

文件名称:《鹰潭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正式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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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鹰潭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炉。记者从《方案》中获悉,鹰潭市将“紧紧围绕推动20万以上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方案》指出,鹰潭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将坚持统筹设计,协同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方案》,“十三五”期间,鹰潭市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年均转户2至3万人左右。到2020年,实现鹰潭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方案》表示,将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1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方案》还提出,要加快办理城区农业人口转户。着力推进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失地、半失地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按照随征随转的原则,及时将城区被征地农业人口登记为居民户口;根据各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能力,逐步将城区其他农业人口登记为居民户口。

为了切实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鹰潭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包括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融资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等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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