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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政府网 2018-03-28 07:24:01

文件名称: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为做好2018年清明节低碳文明祭扫工作,加强安全保障,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促进绿色、文明殡葬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特发布本通告:

一、增强安全祭扫意识。广大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选择错峰祭扫,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听从现场指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严禁在墓区焚烧祭品、燃放鞭炮,严禁在街道、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焚烧祭品。

二、提高文明祭扫觉悟。引导群众以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网络祭祀、社区公祭和家庭追思会、踏青遥祭等形式缅怀先人、先烈、先贤,提倡在公墓区内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严禁在“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散埋乱葬和毁林占地建墓。树立尊重生命、厚养薄葬、文明节俭、慎终追远的殡葬新风尚。

三、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要增强从严律己意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要求,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带头响应殡葬改革号召,带头简化丧葬活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

四、强化安全服务保障。民政、公安、交警、消防、城管、工商、林业、国土、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应急值守,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群众安全文明祭扫。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依法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的好典型,曝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人和事。

特此通告。

江西省民政厅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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