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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陕西政府网 2017-06-06 10:39:41

文件名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陕政办发〔2017〕4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制订的《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5日

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43号),进一步提升我省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有效降低社会物流成本,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轨道交通和航空运输为引领,推进多种运输方式融合发展,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市通高铁、关中通城际、县县通高速,全省铁路里程突破6500公里,高速公路突破6000公里,陕西在“一带一路”沿线综合枢纽地位得到强化,西安“国际航空枢纽”功能明显提升,交通物流运营服务能力以及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集装化水平等稳步提升。

二、打通衔接一体的全链条交通物流体系

(一)完善交通物流网络。

1.加快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加快“米”字型高铁、关中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干线铁路和货运通道等骨干交通网络建设,加快启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到2020年,关中城市群城际铁路和大西安地铁分别突破300公里、200公里,西安咸阳机场客运量达到5000万人次,其中国际客运航线达到100条,国际客运量超过500万人次。

2.构建综合客货枢纽。加快建设完善以轨道交通和航空运输为引领的西安综合枢纽,形成“四主一辅”(西安北站、西安站、西安南站和纺织城站为主,阿房宫站为辅)客运站场和“一主六辅”(新筑铁路物流中心为主,引镇、新丰镇、栎阳、咸阳、空港和渭南为辅)货运物流格局,提升机场航空港综合枢纽功能。完善并提升宝鸡、汉中、安康、渭南和延安等区域性综合枢纽功能。

3.优化物流节点空间布局。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原则,以大西安为核心节点,宝鸡、榆林、安康为一级节点,铜川、渭南、延安等为二级节点,整合现有物流资源与新建物流项目,统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公共配送末端建设,打造物流节点城市配送网络。

4.完善枢纽集疏运系统。全力打造“三网三港”的核心骨干物流体系(航空网、陆路网、信息网和西安国际陆港、西咸国际航空港、陕西自贸港),加快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构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通道,完善机场、港口的铁路、公路集疏运设施。实施铁路专用线引入重要能源通道、货运站场和物流园区等工程,推进西安等铁路枢纽货运外环线建设。加快西安外环高速等重点节点城市绕城公路建设,强化城市出入城道路与高等级公路衔接。

5.提升货物集疏运能力。坚持“陆空并举”,大力推动公路、铁路物流转型升级,强化多式联运设施衔接建设,提升集散功能。加快“一带一路”西安铁路物流集散中心建设,推动大型公路货运枢纽建设,提升改造传统公路货运场站。依托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和西安港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和高效中转集散业务。到2020年,公路营业性货车里程利用率达到70%,铁路集装箱装车比率提高至15%以上,大宗物资以外的铁路货物便捷运输比率达到80%,运输空驶率大幅下降。

6.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布局建设物流分拨中心、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网络。支持社区、机关、学校、商务区设置智能收件箱等末端配送设备。探索城市夜间配送,分时段、分路段充分利用骨干道路。到2020年,邮政普遍服务全面达到服务标准,建制村实现直接通邮,法定邮政普遍服务开办率达到100%,快递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快递企业西安至重点城市间快件48小时投递率超过90%,省内城市间处理时限降低至24小时。

(二)提高联运服务水平,优化一体化服务流程。

1.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服务。鼓励多式联运发展,在大宗物资、集装箱运输等方面开展绿色低碳联运服务和创新试点。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整合物流服务资源,建设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培育10家龙头骨干企业,鼓励中小企业联盟发展。

2.拓展国际联运服务。全面提升航邮、铁路、公路和高铁物流通道能效,加强有效衔接配套,实现向西打通经新疆到中亚直达欧洲的陆上物流通道以及空中直航通道,向东畅通经山东到日韩、远赴欧美的海上物流通道以及“空中丝绸之路”,形成立体化的交通物流通道。到2020年,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内国际货运航线达到15条,货运量达到45万吨。

3.推行物流全程“一单制”。推进单证票据标准化,制定推行企业互认的单证标准,形成绿色畅行物流单。完善电子赋码制度,实现电子标签码在物流全链条、全环节互通互认以及赋码信息实时更新和共享。加快推广“一单制”,实现“一站托运、一次收费、一单到底”。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

4.提升口岸一体化通关能力。围绕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口岸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联检单位查验设施。进一步提升陕西电子口岸功能,建成“单一窗口”模式通关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与其他省份电子口岸的互联互通,实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

三、创建协同联动的交通物流新模式

(三)构建资源共享的交通物流平台。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支持社会资本有序建设综合运输信息、物流资源交易、大宗商品交易服务等专业化平台,实现与物流相关企业信息系统深度对接,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

(四)推进交通物流装备现代化与标准化。

1.强化智能化物流装备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专业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强化“物联网+全程监管”,不断提升物流装备的专业化水平。

2.加快推进物流标准化。推动货运标准化电子货单、托盘标准化、集装箱标准化等技术标准普及应用,建立托盘共用体系,推进管理软件接口标准化。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输装备标准化。推进重点物流企业参与专业领域物流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及标准化试点工作。

(五)推动物流配送主体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1.引导传统物流企业规模化发展。提升物流企业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积极发展特色定制物流服务。鼓励传统交通运输、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优势物流企业加强联合,构建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物流企业。

2.推动传统物流管理向供应链管理过渡。鼓励传统运输物流企业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推动互联网与供应链大数据应用融合。支持相关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积极发展城市同城货运、众包物流、冷链物流等新模式。

四、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优化市场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涉路执法行为,加强对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物流业信用体系,加强物流信息安全管理。

(七)统筹规划建设。统筹交通物流枢纽工程、国家公路港网络工程、骨干物流通道工程、铁路集装箱联运工程、集装箱标准化运输工程、交通物流信息服务工程、智能物流配送工程等规划建设,完善协调调度机制,明确主要任务和节点时序,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开展全省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研究编制并尽快颁布实施。

(八)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协调和物流合作,推动省内物流企业与国际先进物流企业合作交流,支持物流企业“走出去”。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落实“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大通关建设。建立健全企业首站负责、安全互认、费用清算等相关制度。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财政性资金、专项建设基金、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等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交通与物流领域,支持交通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采取PPP模式推进项目建设和运营。研究制定差别化的用地政策,落实物流业税收优惠政策,不断降低物流业税收负担。

(十)实施降本增效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6〕19号)精神,着力降低物流成本。推行精益物流等现代管理技术,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降低工商企业存货水平,减少生产和流通环节库存浪费。

五、组织实施

各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协同和监管协调,合力抓好落实。各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方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要牵头建立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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