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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政府网 2017-06-01 16:08:14

文件名称:河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政办字201645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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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401751091/2016-00076

发布机构:

省地震局

文号:

冀政办字201645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07日

主题分类: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结合当前我省面临的震情形势和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2016年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进一步完善地震台网布局,丰富观测手段。各市要落实健全地震监测台网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地震观测网点的要求,实现地震监测全覆盖、无盲区。统筹调配专业力量,发挥好群测群防作用,架设临时台网观测,实施加密流动观测,密切监视全省的震情趋势和前兆变化。强化对重点地区的震情跟踪,建立震情预测联合会商机制,本着“小心论证、大胆推断”的原则,及时组织分析研判,力争作出更具减灾实效的预测预报。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北斗导航、大数据、云计算、倾斜摄影等新技术,加强地震科技应用研究和技术研发,推动重点地区强震背景跟踪、可控震源、地下结构探测等重点项目实施。推进地震信息开放共享,拓展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地震信息产品服务能力。科技、地震、气象、地理信息等部门深入开展项目对接、科研合作、数据共享等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寻求地震预测预报技术突破,提高对地震灾害风险的自动识别和预警能力。地震、教育、气象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快实施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大力推进核电、油气管线和大型石化企业等重大工程抗震设防、地震预警和紧急处置技术应用。

二、强化地震应急准备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变被动救灾为主动减灾,实现从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全面做好指挥、队伍、技术、物资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强化地震应急准备督导检查,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应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和日常应急准备工作情况为重点,对重点地区、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并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将应急测绘保障体系纳入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动态管理制度,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地震重点危险区市县政府要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制定抗震救灾专项方案。建立完善“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军地、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探索将社会力量有效纳入防震减灾和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实救援装备,强化培训演练,适时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较大规模的拉动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三、夯实震害防御基础

加强城市地震风险防控,开展城市建筑物、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抗震加固工作,推广减隔震、地震预警和紧急处置、结构健康监测及诊断等新技术应用,提高抵御强震的能力。紧密结合脱贫攻坚战,率先在地震高烈度区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大地震高风险农村贫困地区的地震安全民居建设,同时做好异地搬迁扶贫民居的地震安全工作。加强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继续做好病险水库、中小学校舍、医院等工程和人员密集场所抗震加固。做好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实施工作,地震、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开展城市活断层探测成果应用。加快推进《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立法,进一步建立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财政、民政、保监等部门要支持重点地区率先建立完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四、深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以邢台抗震50周年、唐山抗震40周年、“512”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周等为重点,加大防震减灾宣传力度,普及公众防震减灾知识,支持中小学校做好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建设,继续开展“平安中国”防震减灾公益活动,拓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覆盖面。强化互联网思维,创新防震减灾宣传方式,加强与媒体、公众的有效沟通,做好地震应急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规范地震信息播报平台和相关工作机制,强化地震突发时间的舆情引导和风险应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组织编制实施防震减灾事业“十三五”规划

省地震局牵头组织编制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合理设置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2016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及发布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同步抓好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并与省级规划搞好衔接。要建立评估体系,完善评估标准,开展绩效评估,科学分析和全面掌握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的落实效果。要关注跟踪国家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项目立项进展,争取更多的项目落户我省。要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规划,积极推动项目立项和实施。

六、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完善信息资源共享,在资金投入、项目审批、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提升基层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加大防震减灾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力度,省地震局、省政府督查室要强化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科学评价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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