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召开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暨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查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文物发〔2017〕21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召开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暨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查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省文物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信息导航
varsimpleTreeCollection;$(document).ready(function(){simpleTreeCollection=$('.simpleTree').simpleTree({autoclose:false,afterClick:function(node){varurl=$('span:first',node).children().attr("href");vartarg=$('span:first',node).children().attr("target");if(url=="#"){window.location.href=url;}else{if(targ=='_self'){window.location.href=url;}else{window.open(url,'','','');}}},animate:true});$("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eq(6)img").attr('class','trigger1');$("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eq(7)img").attr('class','trigger1');$("div.simpleTreeDivul.simpleTreeli.rootulli.folder-close-last:eq(0)img").attr('class','trigger1');});
.simpleTreeDiv{border-width:1pxsolid#B4AFAF;width:219px;}
名称: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召开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暨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查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索引号:
401700796/2017-00334
发布机构:
省文物局
文号:
冀文物发〔2017〕211号
主题词:
河北省文物局,文物局长座谈会,可移动查工作总结会议,通知
发布日期:
2017年12月06日
主题分类:
文物
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召开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暨河北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查工作总结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文广新)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我省系列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文物局长座谈会及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研究,拟定于2017年8月11日8时30分在石家庄市亚太大酒店召开全省文物局长座谈会暨河北省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总结会议,会期一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学习全国文物局长座谈会及全国文物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通报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相关情况,安排部署大运河文化带相关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文物(文广新)局主要负责同志,清东陵、清西陵文管处主任,正定、赵县、平山、井陉、滦平、平泉、隆化、蔚县、张家口崇礼区、张家口宣化区、张家口桥西区、张家口万全区、张北、秦皇岛山海关区、秦皇岛海港区、遵化市、易县、曲阳、涿州、临城、黄骅市、峰峰矿区、磁县、武安市、涉县、临漳、大名等县(区、市)文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石家庄市博物馆、邯郸市博物馆、沧州市博物馆、张家口市博物馆、廊坊市博物馆、唐山市博物馆、承德避暑山庄博物馆、定州市博物馆、磁县博物馆、平泉博物馆主要负责同志,省文物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
三、其他事项
(一)请设区市文物局负责通知本区域内相关县、市、区文物部门,汇总后统一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于8月9日前报省文物局。联系电话:0311-85377010,85377014(传真)。
(二)请与会人员于8月10日下午5时前到亚太大酒店(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15号)贵宾楼一楼大厅报到并领取会议材料。
(三)与会人员要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一般不得请假。请与会人员于8月10日8时15分前入场完毕。
(四)请石家庄市文物局、邯郸市文物局、河北省文物研究所做好发言准备。
附:《报名回执单》
河北省文物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