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简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招投标程序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发改法规〔2018〕56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简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招投标程序的通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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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简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招投标程序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98X/2018-00884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文号:
冀发改法规〔2018〕564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4月27日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关于简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招投标程序的通知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邢台、邯郸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要简化手续、加快进度的要求,为助力我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简化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招投标程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6月1日起,对于使用预算资金二百万元以下或预算资金不足项目总投资10%的项目,可以不招标。
二、对于项目法人承诺全部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可以在具备招标条件的前提下,先行开展招标,后办理招标方案核准手续。
三、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的招标方案核准时间,实行招标方案核准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允许以县为单位对本行政区域内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打捆招标。
五、适度压减投标文件编制时间,对于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确保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前提下,试行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
我们将对执行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各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报告。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