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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监测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政府网 2018-08-10 09:59:38

文件名称: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监测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编号:冀发改环资〔2018〕1028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监测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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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监测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00021798X/2018-02050

发布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

文号:

冀发改环资〔2018〕1028号

主题词:

发布日期:

2018年08月02日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监测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河北省电力公司、冀北电力公司:

为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管,促进垃圾焚烧发电可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监测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加强区域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监管,了解和掌握项目运行状况,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运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行质量。

二、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单位要按时填报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省电网公司要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实,形成区域内项目单位运行监测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伊天阳联系方式:0311-88600753

附件: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监测评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2.已投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表

冀发改环资〔2018〕1028号附件.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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